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耽美小说 >百鬼夜行录:日本传说 > 40阴摩罗鬼:长相奇特,不满供奉之死者所化之鬼

40阴摩罗鬼:长相奇特,不满供奉之死者所化之鬼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阴摩罗鬼在日本百鬼中排第59位,是日本著名的《百鬼夜行绘卷》中介绍的妖怪之一,是埋进坟墓的没有受到十分充足的供养的死者之灵魂变成的怪物。它希望得到十分的供养,经常在懈怠于诵读经文的僧侣面前屡屡出现。只有和尚再重新好好诵经超渡方可普渡其离开妖怪变化。此处“阴”为五蕴之意,“摩罗”为魔鬼、恶鬼之意,“鬼”为非人世之意。已故之男人如果生前怀着怨念死去,也可能即化为阴摩罗鬼。其形象为长着人的脑袋,老人的脸,眼睛像两个大灯泡,能说人话,一开口便吐出蓝色火焰。

其实阴摩罗鬼的故事最初源自中国古典书籍《清尊录》,讲述的是宋代年间,有个叫崔嗣复的人在城外的寺庙里酣睡。突然被一声鸣叫吵醒!睁眼发现一个类似鸟的怪物站在面前,但是很快就消失了。后来崔某问寺庙的主持,主持说道:“这是由于你躺的地方前一段日子刚好死过人,这是由新死人怨气幻化成的阴摩罗鬼。”后来这个妖怪被传到了日本,并在江户时代的著作《太平百物语》里有类似的故事发生。

鸟山石燕的《今昔画图续百鬼》中如此形容这个妖怪:刚死去的尸体,因为因素变化,很容易成为阴摩罗鬼。“清尊录有云‘一物如鹤,色苍黑,目炯炯如灯,鼓翅大呼甚厉’。”

日本享保十七年出版的‘太平百物语’卷五‘西京阴摩罗鬼之事’便有记载一位山城国的男子遭遇阴摩罗鬼一事。说是在山城国,也就是今日本京都府的西京住着一个叫宅兵卫的人,一个夏天的晚上,他在寺院里遇到了阴摩罗鬼。

当时,宅兵卫正在寺院的走廊里打瞌睡,忽然听到有个声音在喊自己的名字:“宅兵卫, 宅兵卫……”他吃了一惊,睁开眼睛,只见一只形似鹭鸶,通体发黑,目光如炬,叫声像人的鸟,正拍打着翅膀。宅兵卫急忙离开了那里。他将此事告诉了寺里的长老,长老说:“最近有一些尸体被临时安置在寺里,恐怕就是这些尸体的原因吧。”

《藏经》里说,新的尸体的尸气会化成阴摩罗鬼,这种产自中国的妖怪之所以能流传到日本,就和这藏经有很大的关系。藏经其实是搜集佛教所有的经律论三藏,以及历代后贤的著作,聚集在一处,好像佛经的库藏一样,所以叫做“藏经”。《大藏经》为佛教经典的总集,简称为藏经,又称为一切经,有多个版本,比如乾隆藏、嘉兴藏等。现存的大藏经,按文字的不同可分为汉文、藏文、巴利语三大体系。这些大藏经又被翻译成西夏文、日文、蒙文、满文等,正因为藏经被翻译成了多个版本,这其中的日文版自然就在日本流传,进而有了现在日本百鬼夜行中的阴摩罗鬼。

百鬼夜行中还说这是一种因为没有得到足够供奉而生了怨气的鬼怪,这里就提及了对鬼怪的供奉问题。实际上不是什么鬼神都能供奉的,如果对鬼类和邪魔外道的神灵去恭敬供养,反而会遭到种种危害。古代炉霍有一位国王,死后转生为饿鬼道的大魔王,它常常残害牲畜。当地有些人供奉它,以求人畜的平安,虽然暂时起到一些作用,过不了多久更会变本加厉地作危害。人们屡遭灾祸,供奉它也不灵验,就请具有神通的人观察或询问善于占卜、打卦的人,所得的回答都是因那恶魔的违害。世间的鬼神护法不能随便供养,否则总有一天会倒大霉,因为供养它们就必须天天供,而且供品要洁净,如果你因事忘记供养或供品不清净等,这类鬼神护法就会发怒对你制裁。

相反,出世间的护法神都是佛菩萨的化现,比如格萨尔王以及宁玛巴的三大护法神等,不管供养与否,他们都会精勤地护持佛法和修行人,所以应对他们恭敬供养。其实普通百姓对鬼神的供奉是另一种形式的祈愿行为,是希望在供奉过后鬼神们能够完成他们的愿望。中国历史延续至今,鬼神观念的存在和强化,以致在某些人心目中形成了虔诚的信仰.风雨不调,祈求鬼神,疾病缠身.求助鬼神,婚丧嫁娶,朝拜鬼神.建房修路以及出门旅行,也要请示鬼神。如此天长日久,不知不觉,鬼神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主宰,行为的向导了。

民间的鬼神信仰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甚至可以说,鬼神队伍从初创到发展,都抹不去功利主义的影子。人们对鬼神烧香磕头,大多带着明确的目的。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人们的祭祀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人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供奉他们主要的是他们转化为神以后所具有的权力和神通。人们对他们顶礼膜拜,是要请他们保佑自己的事业兴旺发达,获得更多的利益。人神之间“许愿”、“还愿”等赤裸裸的功利交换,是鬼神信仰的基础性支柱。

所以鬼怪也大可不必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供奉就对人类生气,因为人类只有有所图才愿意对鬼怪神仙之流进行供奉,鬼怪们想必不懂这人世间的等价交换法则,当然也许得到供奉的好处远远大于实现人类愿望的难处,所以人类也不必寄希望于通过供奉祭拜鬼神就能一帆风顺,鬼怪有风险,供奉需谨慎。(本章完)

说:

本小说《百鬼夜行录:日本传说》是虚构的故事情节,请不要与真实人物事件挂钩和模仿,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