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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聂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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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谈古论今、觥筹交错,好不痛快。正正是从早到晚喝了一整天,菜吃得是差不多了,酒却还剩一坛。两人序了年庚,宁采臣少长一些,他便说道:“今天可真是痛快。只是这酒还没喝完,实未尽兴。贤弟何不将铺盖取来,你我将这最后一坛尽饮,今夜你我便同屋而眠岂不美哉?”

燕赤霞一拱手说道:“兄长既未尽兴,小弟我应当相陪,这酒你我兄弟二人自然要尽饮,只是小弟生性孤僻,不习惯与人同屋而眠。喝完我自己回屋睡觉就是了。”

宁采臣说道:“贤弟莫再推辞,等到咱们喝完这夜也很深了,虽然南房据此不远,但贤弟难免有些酒意,今夜又是乌云遮月,若是一不小心摔个跟头,虽不致命,但也是怪疼的。贤弟在此稍后,愚兄去去就来。”

燕赤霞没反应过来他要去干啥,张口要问,宁采臣已经出门而去了。搞不好是去撒尿吧,心里想着。吃了几口菜,喝了几口酒的功夫,宁采臣回来了,手上抱着背后背着都是燕赤霞的行李铺盖的。好么,原来是去帮他搬家了。

燕赤霞一看都这样了,那也没啥好说的了。只好铺好铺盖,两人继续喝起来。

等最后一滴酒下肚,两人也是醉的差不多了。燕赤霞口齿含糊的说道:“兄长此番招待,小弟我甚是痛快。我知兄长乃是品行高洁之士,小弟十分敬仰。只是我有些小秘密,还都是说来话长的事情。如若有幸,再行告知。但望兄长切勿翻看我的行李包袱,不然只怕对你我会多有不利啊。”

宁采臣非常诚恳的说道:“那是自然,贤弟勿虑,愚兄不是那不知好歹之人,天色不早,你放心安睡便是。”

说罢两人就各自钻被窝了。燕赤霞睡前把自己的一个行李箱放在了窗台上,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了,紧接着那呼噜就起来了,声大的跟打雷似的。宁采臣哪里睡得着,一方面是因为这呼噜声,更要紧的是担心着那妖怪来害他呢。

他就这么躺在被窝里,两只眼睛滴溜溜的乱转,观察着屋里屋外的动静。不多时,便看到窗外隐约有人影。一会儿那影子来到窗前,往屋里窥视。这是个荒庙,窗户纸早就烂没了,只有一格一格的窗棂子,所以宁采臣能够看到那个人影的脸。但是因为天黑,口鼻耳都难以分辨,只是一片模糊。不过那两只眼睛却闪闪发亮,冒着寒光。宁采臣有些害怕,刚想叫醒燕赤霞,忽然看到有什么东西从窗台的那个行李箱中飞了出去。白光一闪,撞断了一根窗棂。又嗖的一声,回到了箱子里。就跟天上那闪电一样,一闪既灭。那黑影也不见了踪影。

燕赤霞似乎察觉到了,睁开眼坐了起来,宁采臣便假装睡着,偷偷的暗中观瞧。只见他拿过窗上的箱子看了看,发现有了个窟窿。然后打开箱子拿出一个小包裹,层层剥开,又拿出一个小东西,借着月光看了看,又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宁采臣也看在眼里,那东西晶莹剔透,大概两寸来长,也就是六七厘米左右,宽窄厚薄的跟一片韭菜叶子差不多。

完事燕赤霞又把那东西层层包起,放回了那个破箱子里,自言自语道:“哪里来的妖物,胆子还真不小,竟然弄破了我的箱子。”说完又躺下了。

宁采臣这会儿是在憋不住了,便说道:“贤弟勿怪,我其实并没有睡着……”巴拉巴拉的就把刚才看到的那一幕跟燕赤霞讲了一遍。

燕赤霞说道:“哥哥,咱俩的交情也算是很深了,小弟我就不再隐瞒了。其实我是一名剑客,刚才你看到的那黑影定是妖物,也算它命大,要不是那窗棂挡了一下,它是必死无疑。不过就算如此,它应该也是受了重伤,也不敢再来骚扰我们了。”

宁采臣心中一阵欢喜,聂小倩说的太对了,这位燕赤霞真是奇人,我这命算是保住了。他说道:“原来如此,但不知贤弟藏起来的又是何宝物呢?竟然有如此厉害的功用。”

“那是一柄小剑,我刚刚闻了闻,发现沾有妖气。”

“如此宝物不知愚兄我能否借来一看?”

燕赤霞很是慷慨,起身拿过箱子取出来交给了他,宁采臣端详了老半天,就是一把晶莹剔透的小剑,做的很是精细。完事还给了燕赤霞,心中对这位剑客是越发的喜爱敬重了。当夜也没再发生什么别的事情,两人一觉就睡到了大天亮。

起来之后,宁采臣记起答应为小倩迁坟的事情,便出来寻找。还特意来到窗外看了一眼,发现地上有斑斑血迹。来在庙外,转到北墙的时候,看到了一片坟地。来在坟地,果然寻到了一颗白杨树,上面有一个乌鸦巢。树下有一个坟头,看着有许多年头了。又去到城里,雇了两个人,谎称是来给妹妹迁坟,让他们帮忙掘开。发现棺材早已烂没了,尸体也烂的只剩一副骸骨和长长的头发了。从零星的几块还没烂透的衣服来判断这应该是一座女坟。看来是这里没错了。宁采臣付钱打发走了两人,拿来自己的一件大衣当做包袱,仔仔细细的亲手把小倩的尸骨一块块的装入其中。完事还又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拉下一块半块的,那就不好了。

等到这件事情忙完,城里的事情也办完之后,宁采臣就准备收拾行装回转家宅了。临行这天,燕赤霞给他送行。两人那是情深义厚、依依不舍啊。燕赤霞拿出来一个看着很破旧的皮囊递给他,说道:“这是一个剑袋,哥哥好生保管,回家挂于房门之上,可以镇鬼辟邪。此一别怕是再无相见之日,哥哥保重啊。”

宁采臣很是感动,收好皮囊,握着燕赤霞的手说道:“多谢贤弟馈赠,愚兄无以为报。贤弟何不将你的住处告知愚兄,待我回家安顿完毕,也好去拜访,顺便跟贤弟学个一招半式的,也好防身。”

燕赤霞说道:“小弟乃是浪迹天涯之人,并无固定的安身之所。况且哥哥若是豪情仗义之流,倒是还可以跟小弟学个一招半式的。只可惜哥哥乃是大富大贵之人,与此道无缘。哥哥还是好生保重,安心持家,你我有缘再见吧。”

说完兄弟两个拜别,宁采臣雇了一艘客船便回家去了。

到家之后,宁采臣首先给小倩寻地安葬。找来找去发现自己的书房后面不远处的那片小树林很不错,于是决定把小倩埋在这里就好。隔天一早宁采臣拿把铁锹只身一人就来在林中挖坑下葬。坑挖的不大,毕竟是只剩一副骷髅了,没用半天时间就忙活完了。看着这个刚刚堆出来的小坟头,宁采臣的心中是五味杂陈。回手拿出祭奠的用具,拜祭了一番,说道:“可怜姑娘年纪轻轻便成了孤魂野鬼,如今把你迁葬在寒舍旁边与我为邻,姑娘是悲是喜我也能最先得知,期望你不会再受厉鬼妖魔的欺负了。也没什么好东西祭奠你,倒一杯浆水敬姑娘吧,还望姑娘莫要嫌弃。”完事收拾一番,起身准备回家。

刚走两步,听见后面有人喊他:“公子等等我,我跟你一同回去。”回头一看,正是小倩。只见她满脸笑意,非常高兴,紧跑两步边赶边说:“公子果然是言而有信之人,这份恩情小女子十死不足以报。请公子带我回家吧,让我拜见一下公公婆婆,就算是给你做婢做妾我也无怨无悔。”

宁采臣之前虽然是见过小倩三次,但那都是在大晚上,而且有一次还离得很远。这次小倩居然在大白天就现身了,宁采臣可不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仔细看看,真是一个超级大美女。皮肤白里透红,五官精致,身材苗条,还有一双大长腿。宁采臣整个都看迷了,也忘了自己常说的那句“生平无二色”了,说道:“姑娘也是救我一命,为你迁坟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必客气。姑娘既然有意去往寒舍拜会,那就请随我来吧。”

两人来在书房,宁采臣嘱咐姑娘在此稍后,他先去跟老妈通禀一声。老妈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有些惊愕,嘱咐他说:“姑娘既是你的救命恩人,我自然应该见一见。可是她这身份特殊,况且儿媳妇还病卧床榻,此事应当保密,勿要让她知晓,免得吓坏了她。你去请小倩过来吧。”话音刚落,小倩已飘然而至,跪倒便拜。宁采臣赶忙介绍:“这就是小倩姑娘了。”老妈吓了一跳,不知如何是好,话都不会说了。只听小倩说道:“小女子孑然一身,父母兄弟都已离我远去,承蒙公子照顾,如同再造一般。我愿为公子做婢做妾,以此来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老妈端详了她半天,发现她俊俏可爱、温婉尔雅,一点也不像鬼,才敢跟她说话:“小娘子对我儿子如此厚爱,老身甚是欢喜。但采臣是我家的独苗,家族香火的延续还要靠他。说句你不爱听的,我听人说你们这个种族要是跟人结合会有不太好的事情发生呢,所以实在是不敢让他娶你做媳妇啊。”

小倩说:“小女子并没有想到这点,但我真的没有要害公子的想法。不过您说的也是,毕竟我是九泉之下的人了,您对我有所顾忌也是应该的。那我就拜公子为义兄好了,这样您也就是我的义母了。以后家中的大小琐碎就都让我来做便是,我一定尽心尽力的侍奉您老人家。还望成全。”

老妈看她如此真诚,就答应了下来。小倩很高兴,便说要去拜见一下嫂嫂。老妈以儿媳妇身体欠佳不宜见人为由推脱了。当下小倩便里里外外的忙活开了,又是打扫屋子,又是打扫院子,到点就下厨做饭,手艺还真不错。穿堂入室、忙里忙外熟悉的就好似在这住了好多年了一样。

吃完晚饭,该就寝了,老妈便嘱咐小倩去铺床,但是却没有安排她睡在何处。小倩心里明白,老妈还是畏惧她的身份,不敢留她在家中过夜。忙活完了之后便自行离开了。归去途中路过书房,看到宁采臣在书房中读书,想跟他道个别说说话,但却只是在门外转悠,好像在害怕什么。

书桌就在窗下,宁采臣一抬头也看到了她,便招呼她进屋坐坐,小倩说道:“哥哥屋里有一股剑气,小妹很是害怕。先前归途之中我没有现身也是因为这个。”宁采臣想了想,想起来燕赤霞临行赠送他的那个皮囊了,赶紧找出来拿到了别的屋里。小倩这才敢来在书房,坐在了书桌旁的客座中。宁采臣则在书桌后的主座落座,想跟她说点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其实这时他对小倩的感觉早已起了变化,简单讲就是已经爱上了小倩了,但是碍于自己曾经的豪言壮语“生平不二色”,又害怕两人是人鬼殊途,再者小倩已经认自己作为义兄了。这林林总总的枷锁,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拿着一本书在那里假装看。

小倩也是深爱这位宁公子。他为人正直,不受美色和金钱的诱惑,而且还帮自己脱离了苦海。只可惜自己是鬼,而他是人,虽然有情有意,可是始终是阴阳两相隔,心中也是纠缠不定。

两人沉默了许久,还是小倩先开口了:“哥哥喜欢晚上看书呢。不知哥哥这里可有《楞严经》呢?小妹我在世的时候很喜欢这本书,只可惜现在都忘得差不多了。哥哥若是有,就借给小妹我看看,我若有什么不明之处,也好跟哥哥请教一二。”

宁采臣还真是有这本书,答应着取来给她。然后两人又沉默起来,一人手里捧着一本书,也不知是真看还是假看。一直就这样到了二更时分,这就是夜里十点钟左右了。小倩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宁采臣坐不住了,便说道:“妹妹天色不早了,也该回去休息了吧。”

小倩满脸愁容,凄凄惨惨的说道:“我这一外地来的孤魂野鬼,回墓地有些害怕呢。”

一听这话,宁采臣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也想不出来什么好办法,只好说道:“我这书房里也没有多余的床铺,况且你我现在是兄妹,也应当避嫌才是。”

小倩只好默默起身,悲悲切切似乎要哭出来一般,脚步缓缓的向门口走去,迈过门槛便消失不见了。

宁采臣站在那里,怔怔的望着门口,愣了好久。他也是觉得小倩可怜,想过安排她在别的屋里过夜,但是又怕老妈知道了会怪罪。大孝子啊这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这以后,小倩是早早的就来给老妈请安,家里大大小小的琐碎事务也都由她一个人打理。铺床叠被、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厅堂院落总是干干净净,饭菜做的也是香甜可口。老妈舒心的不得了。待到黄昏时分,小倩就告退而去,路过书房时就进来陪哥哥读读书。等到哥哥困了,便凄凄惨惨的回到坟中休息了。

其实自从儿媳妇病倒之后,家里所有的活计都落到了老妈一个人身上,给她累的是哼哧哼哧的。而小倩来到之后,就把所有的活都揽了过去,老妈就开始享清福了,非常的舒心惬意。所以对这个干女儿是一天喜欢的一天,简直就比自己亲生的还喜欢了。慢慢的也开始接受她了,逐渐的也不再在意她的特殊身份,晚上也不忍心让她孤单离去,干脆就让她跟老妈睡到了一起。

这么长时间以来,小倩也是有一些变化的。刚来的时候不吃不喝,后来就开始喝点稀饭了。宁采臣和老妈对她自然是非常的喜爱,从来不说她是鬼,乡里乡亲的也根本看不出来小倩跟常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终于,儿媳妇病入膏肓、撒手人寰了。老妈也就产生了给儿子续弦的想法。毕竟这个儿媳妇不太争气,没有生下一男半女,这老宁家的香火还得延续啊。这最佳人选那自然是聂小倩,但是老妈心里也是犯嘀咕。还是在意她的身份啊,虽然现在知道她绝对不会害自己的儿子,不过从传说的那些人鬼结合的故事来看,对人还是很不利的。

小倩看出了老妈的犹豫,于是找了个机会跟老妈说道:“小女在这里住了也有一年多了,母亲应当能看出来小女的为人。当年我为了摆脱妖物的控制,不愿再害人,才拜托哥哥将我带到此处。也并没有别的想法,就是看哥哥为人光明磊落,数天下难得的正人君子,小女甚是敬佩。我随哥哥回来,也没有别的想法,就只求能够诚心诚意的侍奉哥哥一家三年五载的。一面是为报恩,一面也是为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忏悔赎罪。也好在神宗面前留个好名声,勉强也算是光宗耀祖罢了。”

老妈听罢,一面怜惜,一面也是担忧,只好说道:“爱女这一年来的辛苦我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我当然是相信你对我家是只有好心没有恶意,而且我也明白你们年轻人的心思。我其实只是担心,你这样的一个身份,能不能够为我宁家延续香火呢?”

小倩说道:“普天之下哪家人有多少子女那都是上天早有定数的,小女曾暗中看过哥哥的家谱,他是有福之人,命中注定必有三子,跟他娶什么样的媳妇那都没有关系。”

老妈便信了这一番鬼话。鬼说的话么,是真是假,那不都是鬼话。回头跟宁采臣商量,那位也正是求之不得呢。于是乎,丁是丁卯是卯,哪天结婚哪天好嘛。当下就发出喜帖宴请亲朋好友。婚礼当天,有些人就起哄要看看新娘子。这样的热闹日子,当然不能推脱。就见小倩身穿婚服,轻妆淡抹,大大方方的来在席间与众亲友敬酒。满座哗然、目瞪口呆,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姑娘。别说没有人怀疑这是个鬼,大家甚至都认为这是位仙女呢。五福之内的那些亲戚的家眷,也是被小倩深深地吸引,争先恐后的带着礼物来拜会。小倩也是心灵手巧,尤其是画工深厚,擅长画梅兰之花。便挥毫泼墨作画以做答谢,得画者都非常欢喜,当做宝物一样的珍藏起来。

两位从兄妹变作了夫妻,小倩还是像从前一样勤劳持家,宁采臣也是勤奋苦读,为将来考取功名做准备。小日过的是和和美美。

有一天,采臣在房中读书,小倩在旁陪伴。她低头坐在窗前,神色怅然,像是丢了魂一样,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宁采臣读书专心,也没发现妻子的神情变化。突然,小倩抬头问道:“那皮囊在哪里?”

宁采臣吓了一跳:“什么皮囊?”

“燕赤霞给你的那个呀?”

“哦哦,那个呀。娘子当初不是害怕它么,我放在别的房间了。”

“妾身受人间生气熏染已久,现在已经基本没有鬼气,没什么好怕的了。你应该把那皮囊取来,挂在床头,也好保佑你我不受妖物侵扰。”

“娘子为何忽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莫非是要发生什么事吗?”

“我也说不好,只是最近这三天,心里总是感觉有些不舒畅。恐怕是金华那妖物看我偷偷地跑了,对我心生怨恨。搞不好现在找到了我的住处,要来跟我寻仇。”

“啊!这还了得,贤妻稍候,我这就去取来。”说罢出门而去,不一会儿便拿着那个皮囊回来了。

小倩接过皮囊,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半天,说道:“这个物件就是剑仙用来装人头用的,看它已经破旧到这个程度了,不知道这得杀了多少人了。妾身如今拿在手里观看,身上还不免要起鸡皮疙瘩呢。”说罢就把它挂在了床头上。

第二天,小倩又让宁采臣把皮囊挂在了房门外。当夜两人在屋内读书,宁采臣困了要睡,小倩让他等等。就在这时,忽然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只飞鸟落在了院子里,小倩吓得赶忙跳到床上藏在了帐幕后面。宁采臣壮着胆子从窗户里向外看去,原来正是那夜要害他的那个夜叉。这回能看清模样了。只见它两眼闪闪放光,尖嘴獠牙,血红的舌头伸出来老长,慢慢悠悠的往房门走来。到了门口似乎有点害怕,停住了脚步。犹豫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一样,伸出两只尖尖的爪子抓过那个皮囊,揉搓着看来是想要把它撕碎。

只听那皮囊内突然发出一阵咯咯的响声,噌的一下就变成了两个大箩筐那么大。隐约间似乎看见一个厉鬼从里面探出半个身子,一把掐住了那夜叉的脖子,瞬间拽进了皮囊内。然后便没了声音,那皮囊也恢复到了原来的大小。

宁采臣是又害怕又惊奇,小倩也从床上下来了,开心的说道:“现在没事啦!”于是拉着宁采臣来到屋外,打开皮囊看看了,里面只有几斗清水而已。

这之后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了,后来宁采臣不负众望考中了进士,小倩也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中了进士必然是高官得坐,难脱世俗,便纳了个小妾。你看这小子,当年信誓旦旦“生平无二色”,这倒好,三色都有了。两位夫人也是很争气,又各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还真就应了小倩说的那个“必有三子”。这三位儿子也是苦读诗书,都考入了仕途,做了一方人人敬仰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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