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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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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娜

这是《聊斋志异》当中的名篇之一。

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孔雪笠的书生,从家谱上来看还是孔老夫子的后裔。为人低调随和、秀外慧中,极具君子气质。文学修养那也是非常的高,毕竟是孔子的后裔么,最拿手的就是作诗。

他有位好朋友,去了浙江省天台县做官。便写来书信,请他去游玩几天,孔雪笠便应允而往。

这人倒起霉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他刚到那里,就听说自己的好友得了暴病早已死掉了。他来的时候也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也没带着回去的路费。那时候也没有取款机,能应急提两个钱用。这个地方也是无亲无故,没处去借钱。结果回不了家了,只好四处游荡。东转西转就到了普陀寺,正好这里招聘呢,空缺一个抄录经文的职位。工资不高,但管吃管住。他这才学干这个那是绰绰有余,而且正好还能解燃眉之急。轻轻松松他便拿下了这个职位,在此暂住下来。

距离寺庙四百步左右的地方,有一片大宅院,曾是一位姓单的先生的家宅。这位单先生曾经打过一场大官司,那家伙打的是昏天黑地。结果打了个家道中落,人也没剩下几口了。只好举家搬迁,跑到乡下住去了,这片宅子就空了出来。

有一天,天降大雪,万籁寂静,就连路上都不见有行人了。雪后天地一片茫茫,那些文人骚客的就喜欢这样的美景,孔雪笠也不例外。也正好这天也没有活干,就出门溜达溜达,欣赏一下雪景吧。

就在他路过单家老宅门前的时候,一位公子正好从门中出来。这公子长得那叫一个帅,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公子看到孔雪笠便上前来行礼:“这位先生您好啊,敢问尊姓大名,为何在此闲游?”

孔雪笠回礼答道:“在下孔雪笠,是普陀寺的做抄录。看今日雪景甚美,故出来赏游一番。”

公子又说:“孔先生,您好。看来您是一位文化人啊。只是这美景虽好,却也是天寒地冻,如不嫌弃,请您到寒舍一坐,喝杯热茶聊聊天,暖暖身子如何?”

孔雪笠也是很喜欢这位公子,便没有推辞,道谢之后便随公子入屋而来。

这屋子并不算大,但是装修的还挺好的。壁纸很好看,还挂着许多古人的字画。屋内有书案,上面放着一本《琅嬛琐记》。孔雪笠拿起来翻看了几页,写得都是一些从未听说过的故事。由于这位公子就在这屋中居住,他也就认为这准是单家的后代,此屋的主人了,也就没有询问他的家世。

公子奉茶而来,与之座谈,便问起孔雪笠的情况。他就把自己的家底都掏给人家了。公子一听,这位还是孔夫子的后裔呢,想必文化造诣定是远超常人,如今又陷入困境,我得给他出个主意,于是说道:“先生满腹经纶,何不开个书馆教书呢?不比您在寺中做抄录挣得多啊,而且也不枉您这一身的才华。”

孔雪笠答道:“我现在是流落他乡,谁作曹丘者?”这个曹丘,出自《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说是汉代有个叫做曹丘的人,特别崇拜一位叫做季布的人。这位季布是楚国人,为人仗义,好打抱不平,以信守诺言、讲信用而著称。所以楚国人中广泛流传着“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谚语。“一诺千金”这个成语就是从这儿来的。曹丘逢人就夸赞季布的好,把季布的名气那都传遍天下了。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谁来当我的曹丘呢?没人帮我做广告,这里也没人认识我,我没有名气,如何开得了书馆?”

公子回答道:“您要是不嫌弃我,我甘愿拜于您的门下,您就做我的老师吧。”

孔雪笠很高兴,但是自认才疏学浅,跟这位公子也是年纪相仿,怎能去做人家的老师。便推辞道:“承蒙公子看得起,但实不敢为人师,看你我年纪相仿,不如结为金兰之好更合适一些。还有我这突然想起个事儿来,想问问公子。您这府院我也不是路过一次两次了,为啥总是一直关着大门呢?”

公子回答:“这其实是单家的宅院,他全家早就搬迁到乡下去了,这里空了很久了。我姓皇甫,是陕西人士,只是因为我家那老宅子被突如其来的一把大火给烧毁了,我全家就只好借住在单家这宅子里了。说句让您见笑的话,实际上我们是偷偷的住在这里的,为了避人耳目,所以正常时候就是将大门紧锁。”

孔雪笠还真就信了他这番话。两人又东拉西扯的聊起来了,很是投机,不觉天色已晚,也就住下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小书童端了一个火盆来给屋内取暖。公子就起床来进内宅去了。孔雪笠还在赖床。毕竟天冷啊,不想从被窝里出来。突然听见书童说:“太公来了。”孔雪笠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就穿衣服,还没穿利索呢,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就进了屋,对孔雪笠感激的说道:“承蒙先生不弃,肯做我儿的老师。小儿顽劣,又是初学读书写字的,请先生拿出做老师的样子来,严厉管教,切莫因为是同龄人就对他宽容放任,今后还要多多劳烦先生费心才是啊。”孔雪笠点头称是。老人又招呼下人拿来锦衣一件,貂皮帽子一顶,还有棉袜、棉靴的送给了孔雪笠。

等孔雪笠洗漱穿戴完毕,老人又命人摆下酒宴款待与他。孔雪笠看着这屋子里的陈设,桌子、椅子、书橱、床榻,还有主人仆人、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都是些从没见过的式样,但还都很好看。感到很是亮眼,又略带惊奇。

喝了几杯之后,老人起身摆摆手说:“先生勿见怪,老朽年纪大了,酒量不行了,先告辞了,让我儿子再陪您喝几杯。”说完就走了。两人又吃喝了一会儿,酒足饭饱,撤去杯盘,就该开始上课了。孔雪笠让公子把他近来研读的书籍拿来看看,却都是些诗词类的古籍,并没有科考八股之类的书籍。问他这是为何?公子回答道:“我就喜欢这些诗词歌赋的,对于求取功名并没有什么兴趣。”孔雪笠心想,那也是不错,他喜欢什么那我就教什么好了,正好这吟诗作对方面我也是比较拿手的。就这样开始他的教学之路。

到了晚上,又该吃饭了。公子命人做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还搬来两坛好酒,请孔雪笠入席吃喝。孔雪笠有些推辞:“公子咱这样不合适啊,你看我自打来了你家,顿顿都是这样好酒好菜的招待。吃点饭菜倒还是可以,但是酒这样子顿顿喝,一是对身体不好,二来喝酒也容易误事。我看咱今天就不喝了,只是吃点菜就好。”

公子劝道:“老师说的极是,不过酒已摆下,也没有再撤掉的道理。咱们今天就痛痛快快的喝一场,明天开始就不喝了,您看如何?”

孔雪笠也不好再推辞了。既然如此,那就喝吧。两人落座就开始吃喝起来。

喝到一半,公子叫过来小书童,说道:“你去看看老头子睡了吗?他要是睡了,你就偷偷的去把香奴叫来。”书童应声而去,不大一会儿就拿了个挺漂亮的包来,放在屋里又出去了。又过了一会儿,一个侍女打扮的少女进屋来了,身着红衣,美艳绝伦。公子让她弹一曲《湘妃》助兴,少女打开包,拿出琵琶就弹唱起来。那歌声也是好听,林籁泉韵、莺歌燕语。只是弹的曲子却不像孔雪笠以前听过的,这个听起来节奏感更强,更悲恸一些。

两人听得是兴致盎然,又有这样的美女相伴,就忘了自己姓啥了。直接换大杯,美女斟酒布菜,喝的昏天黑地、不亦乐乎。一直喝到差不多凌晨一点才结束。

从这开始,两人早起一起读书学习。公子很是聪明,记忆力也很好,过目不忘。两三个月的时间,就能自己做文章了。妙笔生花、令人拍案叫绝。两人也约好每隔五天喝一场,每次都把香奴叫来弹唱助兴。这时间一长可就容易出问题。这一天,酒喝的也是有点多了,这孔雪笠醉眼朦胧的盯着这个香奴就看得是楞呆呆的不动了。公子看出来问题了,说道:“这个香奴是我老爷子豢养的侍女,咱不能动啊。我也知道哥哥(你看这真是喝多了,不叫老师改叫哥哥了。)您现在漂泊异乡,又不曾娶妻纳妾。其实我已经帮您暗中寻找了很久了。您沉住气,我一定给您找个绝代佳人做老婆。”

孔雪笠又看了香奴一眼,说道:“那你可得给我找个像香奴这样的姑娘。”

公子笑了,说:“您这就是少见多怪了,找个这样的您就满足了?这么容易的事情,您说行,我还不愿意呢。您就沉住气,我必须给您找个比香奴强的多的多的姑娘才行啊。”

就这么一转眼又过去了半年。孔雪笠这天忽然想,我这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还一次都没出去过呢。今儿也没啥事,不如我出去转悠转悠,看看风景也好。于是来门前一推,没推开。仔细看了看,在外面上着锁呢。这个好生奇怪,你说锁门就锁门吧,这家里还有人呢,应该是锁在门内啊,怎么会是门外呢?就去找到皇甫公子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公子答道:“我估计可能是老爷子担心朋友们来的太频繁,耽误咱们读书学习。所以就这样锁上门,让人以为家里没人,也就不会有人来打搅了。”

孔雪笠也是实在,就又相信了。再到盛夏时节,屋内炎热,两人便来到庭院中读书。也不知是被小虫子咬了还是怎么回事,孔雪笠的胸口上突然肿起一个大疮,个头跟个桃子一般大,不疼不痒。这孔雪笠也是心够大的,没把这当回事,以为睡一觉也就好了。谁曾想一夜过后,这疮就长的跟碗口那么大了,而且疼痛难忍,疼得他嗷嗷直叫,就此卧床不起了。

公子很是担心,整日整夜的守在他的床前伺候,吃饭睡觉的也顾不上。也请了不少大夫来诊治,煎药熬汤的也不见好。这一天天过去孔雪笠病的是越来越重,水米不进,眼看着人就要不行了。老头子也来探望,父子两人是相对叹息。公子跟他老爹说:“我那天晚上琢磨,老师这病这么多医生都看不好,看来只能是让我的妹子娇娜出手了。我已经派人去外婆那里请她了,这都过去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来?”话音刚落,小书童就进来禀报说:“娇娜小姐和姨奶奶还有松娘小姐都来了。”爷俩赶紧出来,把一行人迎进家门。进屋还没坐坐歇歇说两句话呢,公子就领着妹妹来给孔雪笠看病了。

孔雪笠早已经被病痛折磨的连哼哼的力气都没有了,闭着眼躺在床上气息微弱。这时听见有人来了。平时来人他都不愿费力气睁眼看,因为公子这一家人的脚步声他都听得出来。可这次却多了个陌生的脚步声,听着还是个女人,他就费力的把眼睁开了一道缝瞄了一下。

孔雪笠这一瞄不要紧,浑身跟过了电一样,腾地一下眼睛就全睁开了,甚至都感觉有些神清气爽了。为什么?因为这娇娜太美了,美的把他都震住了。这娇娜,年纪约在十三四岁,相貌娇艳、身材婀娜,什么西施、王昭君、貂蝉、杨玉环那都不算啥了。

公子跟娇娜说:“这位是我的老师,更是我的好友,感情更是胜于亲生兄弟,妹妹你一定要把他治好啊。”娇娜听罢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这一说了,挽起自己的衣袖,坐在床边就给孔雪笠把脉诊病。这一肌肤相接,孔雪笠又像是被电了一下,精神更振奋了。而且靠的这么近,他自然也闻到了姑娘身上的香气。那简直是世上最香的气味了,光闻闻这个病就得好一半了。

一番诊疗之后,娇娜微微一笑,说道:“这个病我已经有数了,跟心脉有关。现在看,他虽然是病得厉害,倒也还能治好。不过就是需要动个手术,把这些坏肉割掉便是。”说完就把手臂上的金镯子摘了下来,套在了孔雪笠长的那个大疮上,慢慢的往下按。一直按到大疮的底部,把整个大疮都套了起来,看上去似乎小了一些。然后另一手从衣襟下抽出一把佩刀,刀刃薄如纸片,一看就很锋利。娇娜持刀贴着大疮的根部慢慢的割了下去。只见流出来的血都是黑紫色的,把床褥都弄脏了。孔雪笠也是出息,没觉得疼不说,还一脸的陶醉。倒是他心里也在担心,担心什么呢?担心别这么快就把我这病治好了,让我跟这美人多亲近一会儿吧。

结果也没用多久,这疮就给割下来了。圆滚滚、皱巴巴的一个大肉球,跟树上长的那瘤子差不多模样。娇娜叫人端了盆清水过来,清洗了一下伤口,然后从嘴里吐出来一个光滑闪亮的红色小球,大约跟现在那乒乓球差不多大小。娇娜拿着这颗小球,在孔雪笠的伤口上转起圈来。一圈下来,觉得火烤一样的热;再一圈,又感觉清清凉凉还有点痒;三圈转完,感觉是浑身清爽、心旷神怡。娇娜拿起小红球又放回嘴里,咕噜一下咽了下去,说了声:“治好了!”接着站起身就走出了屋子。你看这孔雪笠之前还是奄奄一息连睁眼的力气都快没有了,这会儿却噌的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追出去感谢了一番:“姑娘真是神医啊,不仅给我治好了病,我这力气也觉得都回来了。真是万分感谢啊。”姑娘笑笑说了声“不客气”便回后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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