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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卷3-37章 方兴 ? 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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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子苏弑兄自立一事,让周王静坐立难安。

召公虎出班道:“此乃大周史上第二起诸侯弑君自立之事也。可恨此二次弑君皆发生在姬姓诸侯国中,真是痛心疾首。”

“上次为谁?”周王静咬牙问道。

“乃是周昭王登基之初,第五任鲁侯鲁魏公杀死兄长鲁幽公,并自立为君。”

周王静很是意外:“昭王天子乃一代明君圣主,他对鲁侯弟弑君一事,如何处置?”

召公虎道:“昭王并未惩处鲁魏公,而是默许其行。”

“这又是为何?”

“这就要从鲁国与众不同的继承制度说起,”召公虎道,“鲁国国君之继位并非秉承嫡长子继承制,乃是‘一继一及’之制度。”

“一继一及?余一人确是未曾听闻。”

“一继者,即昭(单数)辈国君父死子继,一及者,即穆(双数)辈国君兄终弟及,以此交替继承君位。此乃周王室尘封之旧史也,故而世人罕闻。”

“愿太保说其缘由。”周王静感到很新鲜。

召公虎道:“大周开国之初,武王病重时,欲传位于四弟周公旦。周公辞而不受,道:‘兄终弟及,此乃殷商旧例,然兄病则诸弟为乱,祸患之本也。王兄驾崩后传位于弟,管叔、蔡叔、霍叔等三监必乱!’

“武王知道这三个弟弟嫉妒周公之贤能,若是周公旦继位,此三人必拥兵造反。于是问道:‘那依王弟之见,当选何人以继承余一人之位?’周公旦道:‘必是嫡长子继承,当立太子诵。’

“武王摇了摇头:‘太子诵年幼且弱,若王弟你回鲁国封地,太子无人辅佐,定势单力孤。’周公道:‘弟愿倾尽所有,竭力辅佐太子。’武王还是担心,便提议:‘大周继承制度,定为一继一及如何?’

“依照武王之本意,兄终弟及制度乃殷商覆亡之根本,而嫡长子继承制在当时缺乏普遍认同,因此提出折中之‘一继一及’制度。武王死后,传位于周公,周公薨后,再将王位传回太子诵。”

周王静道:“既如此,大周其后十王,又如何最终定下嫡长子继承制之成法呢?”

召公虎道:“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基础,亦是周公所制定周礼之核心,周公定不会轻易放弃此主张。因此,武王驾崩后,周公拥立太子诵为周成王,自己则代以摄政。为了验证武王‘一继一及’之创想,便以鲁国为试,在自己封国推行‘一继一及’制。”

周王静问道:“那鲁国所行‘一继一及’,效果如何?”

召公虎道:“依周公本意,鲁国开国国君伯禽传位于长子鲁考公,其后再传位于次子鲁炀公,其后鲁炀公还政于侄子、考公之子。这便是‘一继一及’之初衷。

“不料,鲁炀公暴虐,不顾宗族、大臣反对,不愿还政于侄儿,而是执意传位给自己的儿子鲁幽公。这鲁幽公和父亲一样不成器,决意彻底打破‘一继一及’制度,不愿传位给弟弟,而欲传位给自己的儿子。

“鲁幽公之弟鲁魏公忍无可忍,打着为周公、伯禽清理门户的旗号,杀死了鲁幽公,并亲赴镐京向周昭王请罪,说自己乃是为了恢复‘一继一及’制度,方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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