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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酒宴,她是知府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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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了此时,百姓对新王朝是怨声载道,叛心日盛。

为了求得生存,苟延性命,无论贫富百姓,豪族士庶,大家都自发地武装起来,保护自己。

他们或者盘踞高山湖泽,当起强盗,或者建立自己家族的堡垒,建立家族队伍,保护自己仅有的一点财产不受官府、盗贼侵害,捍卫自己的利益和生命。

贫富百姓,豪族士庶,都依靠高山大泽,或者家族堡垒的险阻,与官府公开对抗,拒绝缴纳赋税佃租。

地方官吏,郡县武装,根本就无法制服他们。

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俸禄,地方官吏们只好装聋作哑,欺蒙哄骗,拼命地粉饰太平,蒙蔽上级。

以致到了后来,各郡县的盗贼越来越多,有遍地开花之势。

大路之上的旅人,也不敢独自行进,必须成群结队,结伴而行,商旅、粮食赋税的运输转运等,也受到严重影响。

2

那时,有临淮(安徽省盱眙县)人瓜田仪等,盘据在会稽郡(江苏省苏州市)的长州苑(江苏省吴县西南)一带,四处抢劫,造反自救。

琅邪郡(山东省诸城)的吕母等,也聚集党羽几千人,兴起义兵,报仇雪恨,反抗王莽基层朝廷的苛政与暴行。

吕母等,诛杀了暴虐的海曲(山东省日照)县宰以后,就乘船入海,占据海岛,当起了海盗。

3

当初,琅琊(山东诸城)郡海曲县,有一个寡妇叫做吕母。

吕母丈夫早逝,留下了一个独生儿子名叫吕育,母子俩相依为命。

吕育长大成人以后,在海曲(山东日照)县的官府里,当一名职务叫做县游击的小吏,负责掌管一方的巡察、缉捕之事。

吕母的这个儿子吕育,虽然官职不大,但为人忠厚耿直,很受百姓们的喜爱。

吕育工作认真,勤勉好学,对自己的母亲十分孝顺。母子相依为命,关系很好。

吕育在完成自己的公务以后,就喜欢回家去经营他父亲给他们母子遗留下来的那一份家业。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的时候,有一天,因为吕育没按县宰王侃的命令,去惩罚那些交纳不起捐税的善良百姓。

县宰王侃勃然大怒,责骂吕育道:

“你这个恶贼,身为一县游击,负责掌管一方的巡察、缉捕之事,却徇情枉法,放纵恶劣的刁民,不缴纳佃租赋税,真是岂有此理!

你这不是公开与本县宰作对,收买人心吗?

来人啊,给我把吕育这个纵容盗贼刁民的叛逆,给我下狱处死,以儆效尤。

本县宰倒要看看,谁人敢于跟官府作对,抗交佃租赋税,违抗朝廷法令。”

县宰王侃认为吕育徇情枉法,纵容百姓,不给上司面子。

一怒之下,县宰王侃不问青红皂白,就找个通贼的借口,把吕育残杀了。

县游击吕育,在琅琊郡海曲县有很好的名声,百姓们都知道,吕育是一个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的好人。

县游击吕育蒙冤被县宰王侃无辜残杀,一经传开,群情激奋,一下子就激起了海曲县民众的公愤。

4

“孩儿无辜,却遭此冤屈,天人共愤!

自古以来,官官相卫。朝廷的所谓法律和法规,不过是维护有权有势的官吏的利益,糊弄与镇压百姓的工具而已。

县宰王侃这个恶贼,与他的上司、下属,关系密切,利害攸关。

要想通过官府,找官吏们去为儿子伸冤雪恨,官吏们最多不过是说几句无用的安慰话,来打发为娘离开。

孩儿你的冤仇,可能就永远也无法伸雪了啊!

孩儿啊,你死得实在冤枉!娘对天发誓,一定主持公道,为儿报仇雪恨。”

失去亲生儿子的吕母,更是悲愤万分。吕母决意暗中联络勇士,购买刀剑武器,代子报仇。

为此,吕母把丈夫留下的价值数百万钱的家产(家产数白金。王莽时,“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拿出来,开酒店,救济贫穷的百姓,暗中准备。

有些穷苦青年来买酒,手头没钱,吕母便经常赊给他们。如果谁家有困难,吕母就慷慨大方地借衣服、借粮食给他们,救济他们。

对吕母这样无辜无助普通百姓来说,既然正当的司法途径,无法报得儿子的冤仇。唯一的一条路,就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去为儿子报仇雪恨了。

5

吕母不惜家财,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为蒙冤而死的儿子报仇雪恨这条道路。

没有几年时间,吕母自己的家产几乎散尽,变得一贫如洗。

那些受过吕母恩惠的贫穷农民,看见吕母的痛苦遭遇,都非常同情。

这些正直、果敢的贫苦少年,秘密地组织了起来,讨论如何想尽千方百计,凑集起一些钱财和衣物、粮食等等,来偿还吕母。

在中秋佳节那一天,他们自发地聚集到了吕母的家里,商议如何补偿吕母。

6

面对青年豪杰的义举,吕母大为感动。吕母坚决不收这些这些贫苦少年凑集的财物,只是哭诉着,对大家讲道:

“孩子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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