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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骑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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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冬时节,大雪纷飞。

  黄昏时分,无名小镇。

  还没有完全天黑,小镇唯一的街道已经几乎看不到行人了。

  南宫惊雷撑着油纸伞,慢慢的在雪地中行走,看着前方小镇渐渐亮起的灯火,他露出了笑意。只要有灯火的地方,都能给长途跋涉的旅人,带来无法形容的温暖。

  最近一个多月,他一直在路上,一步步从遥远的苦寒西域,走到繁华似锦的中原。

  他记得很清楚,他一共翻越了一千零一个山头,趟过三百六十五条河流,走过四百四十八座桥梁。数千里的漫长路途,拢总有九十三女人给他带来怦然心动的感觉。

  南宫惊雷是魔教的财神,他任何时候所掌控的财富,都抵得上一座百万人口的城市的全年收入。

  他完全可以雇辆马车,将他舒舒服服的送到目的地。他为什么要忍受风吹雨打,跋山涉水的痛苦?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么?躺在宽敞舒适马车里,同样可以将路上的风景收入眼底。

  这一个多月,他过着苦行僧的日子,完全把自己隔绝在欢乐之外。魔教四大长老,就数他最年轻,他才四十出头。

  就像所有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一样,追求完美精致的生活。喝最好的酒,穿最昂贵的衣服,住最豪华的房子,睡最美的女人,结交最豪爽大气的朋友。

  南宫惊雷每年都会作贱自己二次。一次是炎热的夏天,一次是寒冷的冬天。他可以纵情声色,游戏人间,但是绝不能让自己真正的堕落,沉沦。

  他每年都要花费几个月的时光来折磨自己,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清醒,警惕,因为他做的每件事都关乎到魔教的生死存亡。

  他接手魔教财政大权的时候,很多人很不看好他,直言他生活奢侈,挥霍无度,迟早会将魔教几代人的积蓄,败得精光。他没有做任何解释,他知道要让别人停住指手划脚,就必须做出令人信服的事情。

  从他上台到现在,他已经在这个位子坐了六年,凭着他惊人的理财天赋,通过各种途径的对外投资入股,不仅没有折损前任移交的一文本钱,而且在原有基础上,把财富翻了几倍。

  大家都以为武林盟与魔教势如水火,大战一触即发,可是谁知道魔教每年都能从三巨头所经营的生意中,获取不菲的分红?更没人知道他经常与三巨头把酒言欢,畅谈业务。

  他并不喜欢魔教长老的头衔,他把自己定位为唯利是图的商人。生意人既没有绝对的朋友,又没有绝对的敌人,谁能给他带来切实的利益,他就跟谁合作。如今几乎没有人会质疑他能力。

  但是他并没有躺在功劳薄上睡大觉,相反他更加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只要他一次的判断失误,便足以让他六年的努力化为泡影。他当下所做的一切,归根到底还是让魔教有重振雄风的资本。

  眼前是个低矮的小山包,从山底到山顶,布满了坟墓。大雪覆盖着坟头,好像一个个搁在蒸笼里的白面馒头。南宫惊雷停下脚步,忽然心有感触。

  这些长眠地下的人,有的生前想必是叱咤风云,名动一方的英雄豪杰,可是现在尘归尘,土归土,来来往往的人,谁会记起他们呢?以后他死了呢?

  南宫惊雷叹了口气,道:“我只求活着问心无愧,为什么要在乎身后之事?”他衣拂动,扫清一块石头上的积雪,大马金刀坐下,朗声笑道:“各位一路跟随,辛苦辛苦,各位是要劫财的么?”

  白茫茫雪地里出现了七个人。七个衣着色彩鲜艳之人,也许他们认为吃定了他,也就不掩饰身份。他们分别占据七个不同的位置,堵住他所有可能逃亡的道路,嘿嘿冷笑道:“劫财又怎样?”南宫惊雷笑道:“那就好办了。”

  他解下佩戴腰间的腰带,摘取手上的戒指,腕上的链子,搁在石头上,道:“这些破铜烂铁,少说值得十余万银子,权当在下一片心意,请各位英雄好汉喝杯水酒。”七人不为所动,道:“你当我们是叫花子?”南宫惊雷陪笑道:“各位每人都能分到一二万两银子,可以说收获颇丰了,最起码能过个好年了。”

  七人冷笑道:“你何必避重就轻?你应该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南宫惊雷点了点头,拍打身后包着手指粗细的金边,嵌着数十个龙眼大小珍珠的背包,道:“各位好眼力,这个包值十八万两银子,出自京城‘荣宝斋’大师之手,普天下只有一个,堪称独一无二,极有收藏价值。”七人翻了个白眼,怒道:“谁希罕你这个破包?”

  南宫惊雷吃了一惊,道:“那各位想要甚么?”七人眼中有杀气,道:“我们要包里的东西。”南宫惊雷把背包放在雪地上,解开袋口,只见里面装满了一叠叠崭新的银票,七人眼珠子几乎凸了出来,面现贪婪之色,喉咙“格格”作响,情不自禁的吞下一口口涎水。

  南宫惊雷道:“这些是大通商行的银票,全国通用,每张银票面额一千两,合计二千张。”七人难饰心里激动,低声惊呼:“二百万两银子?”南宫惊雷道:“不错,二百万两银子。”七人呵呵大笑,一齐伸出手来,道:“拿来!”南宫惊雷道:“我把银票给你们,各位会放我一条生路么?”

  七人环视四周,笑道:“我们会给你建造一座比较体面的坟墓。”南宫惊雷道:“劫人钱财还要别人的命,你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七人道:“杀人越货,谋财害命,不是天经地义的么?”南宫惊雷搓手道:“说得我心头痒痒,也想做强盗劫匪了。”七人道:“你想抢谁?难道是我们?”

  南宫惊雷道:“当然是你们,难道要我去打坟里死人的主意?”七人仰天大笑,道:“你看我们像有钱的主么?我们七个人的身上,加起来也不足五两银子。”南宫惊雷笑道:“第一次做强盗,能有五两银子收入,我很心满意足了。”七人同时喝道:“你活腻了不是?”

  七条色彩斑斓的身影,从七个方向扑来。南宫惊雷“啊”的一声,跳了起来,叫道:“来真的?我不干了!”抓起背包,往西面二人掷去。那二人飞身扑出,四只手伸得笔直,去抓落下来的背包。就在他们即将触及背包的刹那间,他们忽然发现所有的力气,从体内急泄而出,就像似破闸飞涌的洪水。

  他们倒下的时候,看到了南宫惊雷一只手提着背包,一只手托着些许碎银子,那原本是属于他们的财物。南宫惊雷笑吟吟道:“世上最绝望的事莫过于,眼看就要唾手可及,大功告成,结果一脚踩空,堕入万丈深渊。”足不停顿,往北方投去。二人截住他,道:“想走?没门!”

  南宫惊雷的腰带蓦然飞出,似毒蛇般紧紧的勒住一人脖子,那人挣扎不得,只听得颈骨发出爆豆般的碎裂声。南宫惊雷道:“君子取财有道,过度追求金钱,往往被金钱反噬。”他并非在故作玄虚,讲空洞无物的大道理,他终日与财富打交道,因此在金钱方面,拥有比常人更多的体会。

  另一人大吃一惊,嗤嗤数刀,荡起从天而降的雪花,一片也落不到他身上。南宫惊雷右手食指弹出,一粒碎银呼啸着射入这人额头,又从后脑勺飞出。南宫惊雷早绕到他身后,接住带血的银子,道:“商人手中的每一文钱,都有他本人和别人的血汗,看得比性命还重,怎能任由他人掠夺?”

  剩下三人只想一夜暴富,罔顾四个同伙瞬间被他击杀的事实,三路包抄夹攻。南宫惊雷原地转了个圈子,三人仰面倒下,面皮铁青,气若游丝,身上却不见半处伤痕,不见一点鲜血流出。南宫惊雷笑道:“我敢背着二百万银子招摇过市,就有能够做到一文不丢的本事,你们岂不是睁眼瞎么?”

  南宫惊雷穿过雪地,来到镇里。他一对眼珠子始终不停转动,密切关注周边环境。这是他这些年养成的习惯,无论到任何一个人口聚居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没有可以投资获利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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