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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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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武将也都只是担任作战部队的长官,而在战时指挥机构之下还另外设有专门负责后勤的文官体系,武将只能指挥部队作战,钱粮装备等后勤事务则由文官负责,甚至针对一定级别以上人员的奖惩与军法处置也都由专门的文官机构与领兵的武将共同负责,以免武将利用作战时期统兵的权力搞什么名堂,所以这也是一种“以文驭武”。

至于作战指挥机构,名堂就比较多了,主要有拱卫京师的禁卫军都指挥使司、常设的边军节度府、临时设立的督师行辕、都督行辕以及州郡地方兵这四大系统,其中任何一个系统麾下的部队都是来自于各兵马司、并且其中的兵员部队还是定期轮换的。

禁卫军的常备编制有数十万之多,平时主要部署在京畿地区,以禁卫军都指挥使为最高统帅,其下又分设若干指挥使,各统率数个军,驻扎在京师周围的各个州。

边军节度府则是大楚在边疆地区设立的常设性作战指挥机构,节度府的长官为节度使,节度府之下可以辖制若干个军,组成各军的部队则是由各州兵马司中抽调并进行定期轮换的。尽管没有明文规定节度使必须由文官担任,但自从太宗翰文帝之后所有的节度使就都由文官担任、并且形成了一种惯例。

至于都督行辕,则是为了一场战事临时设立的指挥机构,其主帅为都督诸军事、简称“都督”,所管部队的情况类同于节度府,不过也有可能是从节度府管下的部队中临时抽调。不过,这都督府虽然在制度上是有的,但在实际上却往往被“督师行辕”所替代。督师也叫督师大臣,乃是由高级文官担任的、类似于都督作用的大规模作战统帅。

至于地方州郡兵的作战指挥体系,则是由州指挥使和郡兵马都监这两级组成的。不过,州指挥使和郡兵马都监都不是必设职位,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不像兵马司是各州都有的常设机构。

各州的指挥使乃是直属于枢机院的,不同于三司,指挥使是三品正将及其以上的武职,但指挥使不象三司那样有专门的常设机构,只是在有战斗任务时才会临时建立其幕僚机构,谓之“指挥行辕”,其中包括从三司抽调的参谋以及负责后勤与军法的文官,以及从州指挥使司抽调的武将军官。州指挥使司是常设机构,但其长官并非是指挥使而是判指挥使司事,系直属枢机院的文官,其品级也不过是区区五品,所负责事务只是挂在本州的作战体系的武将军官的日常服务与管理而已。

节度府、都督行辕、督师行辕以及州郡作战指挥体系之下所统辖的部队,其基础是军一级建制,军的指挥官为都统制官、简称都统制,由五品偏将及其以上品阶的武将担任。在各军以下,有从各州兵马司抽调而来的营一级部队,营的指挥官为统制官、简称统制,由七品主尉以上军官担任。

在较大规模的战争中,通常在节度府或者督师行辕之下还有可能设立道一级建制,战罢则撤销,带有半临时性质。道的主将为“总 理某某道兵马事”、俗称总兵官,通常由三品正将及其以上品阶的武将担任。当然,如果战事时间不长,也未必会设立道一级建制,而是由节度使、督师临时委任一名文官或者武将来指挥相关各军,这种情况称为“并护诸军”,俗称“护军”。

道一级建制通常是在集结多个军作战并且需要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时才会建立,而总兵官就相当于是这一路兵马的前敌总指挥。这一制度是本朝太祖鸿烈帝惩于前梁以文官担任前敌指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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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作战的弊端而加以改进的,毕竟武将在前线指挥要比文官合适得多。而由于道一级建制并非常设,所以即使武将担任总兵官也不可能拥兵自重。

虽然道是临时性的,但也要看战争持续的时间,而现下楚燕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十年了,所以有很多的道差不多都变成了常设建制。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怕武将拥兵自重,因为按照大楚军制平时各营皆归各州兵马司管辖,因作战需要而调往相应的作战指挥机构之下接受其统辖,而当一个营到了作战期满之后,便会奉命轮换、脱离节度府以及各路的管辖返回其原本的驻地、归于所属的兵马司管辖。

日常时期,各州的指挥使司与兵马司各自有一套武官系统,指挥使司所负责的武官一般上至偏将下至从尉,战时即由此抽调将官担任都统制、统制,也由这些将官中选任郡兵马都监。而兵马司之下的武官为都提辖官和提辖官,专门替代作战指挥体系下的都统制官和统制官、负责平时戍兵部队的管理和操练等事宜。

对各部队来说,屯长以下的军官军吏一般是不会更换的,但营以上的部队在战时和平时却是由不同体系下的武官来统辖的。

总之,这一套看起来很复杂的制度似乎是完美地解决了领兵官拥兵自重甚至军法割据的弊端,但它本身也有弊端,比如一旦地方上乱贼蜂起、底层的兵役结构遭到破坏,就给戍兵制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所以,后来改为了募兵制一方面是通过军人的职业化来提升部队官兵的军事技能、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大楚的武官是分为大将、上将、正将、副将、偏将、裨将、主尉、从尉以及军候共九品,其中正将可以担任总兵、副将可以担任副总兵、偏将可以担任都统制、裨将可以担任副都统制、主尉可以担任统制、从尉可以担任副统制、军候可以担任屯长。但是,可以担任并不代表就一定就会担任。事实上,武官也许会在兵马司之下担任提辖官,也可能挂在指挥使司或者都指挥使司赋闲待命,通常大部分将官只有在战时才会出任领兵官。而且就算是出任领兵官,也未必没有高阶低职的情况。

大将和上将都是地位超然的高级将领,但却是极少领兵,就算是出任领兵官也不可能超过总兵,因为以文驭武、不再委任都督的大楚已经没有了总兵以上的武职领兵官。

至于各州的兵马司则不能参与作战指挥,因此其属下的都提辖与提辖官只负责训练兵马,除了特殊情况外也都没有权力领兵出战。即使地方上出现了紧急情况,也只能由州指挥使、郡兵马都监以及从指挥使司抽调出来的武官来担任领兵官去执行作战任务。

除了州指挥使以外,能够领兵出战的武官平时都在各州的指挥使司的管理之下,但指挥使司本身却是没有什么权力,所管的其实只是这些武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当然也有一定的监督使命。

常设的节度府、督师行辕等作战指挥机构,其麾下的武官大部分都是从各州的指挥使司中抽调的武将军官。

至于副将以上的武将则不归各州指挥使司管理,而是直属枢机院管理,除出任某州的正副指挥使以外,平时都集中在京师或者一些重点的城市,枢机院在这些地方有专设的都指挥使司来负责他们的服务和管理。

中土历来的地方兵就是州郡县兵,本来是中土历朝军队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州郡兵在传统上都是由地方长官统辖的,不过到了大楚一朝却是有了很大的改变。为了防止地方州郡拥兵自重甚至举兵造反,所以朝廷大幅削减了地方官所统辖部队的员额,州郡县负责军事的主官州尉、郡尉和县尉属下的州兵、郡兵和县兵的兵力很少、沦为了治安部队。

不过,州尉以及郡尉、县尉这些中下级地方武官,除了能指挥麾下的少量地方治安部队之外,还有负责兵役统计征发招募的职责,也算是比较实权的位置。

既然地方兵的兵力严重不足、只能起到平时维持治安的作用,那么为了防备较大的匪患和其他动 乱,必要时州郡只能向上级报告并请求派兵征讨。而派兵则只能是由枢机院决定,从兵马司抽调戍兵部队、从指挥使司选派武将军官。

如果情况紧急又无法联系枢机院,或者因为时间问题来不及等待枢机院和兵部的命令,那么州牧可以会同指挥使、兵马使以及判指挥使司事共同商议决定出兵,事后必须向枢机院和兵部呈文说明情况。

此外,大楚在县一级还设立了武职的团练使,团练使与县尉平级,接受州兵马司和郡守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县的民勇训练考核等事宜。

这一套军制可谓是相当复杂,但也确实有效,因此自大楚开国以来,还没有出现过军队造反和武将不听指挥的情况。

当然,这也未必就是制度的威力,也与大楚的国力与政治状况有关。比如,在大楚开国已经快要达到百年的现在,将领军官们也没有那么老实了。不过,终究是由于这一套制度的原因,将领们依然是不可能拥兵自重,而是更多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罢了。

相对而言,北夷人的部落兵制则是平时的管理和战时的指挥是同一个体系,通常那些万人长、千人长等等的将官都是由部落的酋长或者酋长的亲属担任的。

至于北燕的军制,本质上与北夷没有区别,都是部落兵制。所以,北燕朝廷在北峡三郡也废除了之前大楚所实行的极其复杂的戍兵制,改为了类似于部落兵民合一的封建兵制,由各个家族的族长同时担任地方长官城守和一地军队的统帅,其麾下的士兵也都是由他们自己在地方上征发。

现在北山峡各大家族再度回复到了内附大楚之前的情形,相当于一个个小军阀、土皇帝。

北峡的义军当然是没有条件实行戍兵制的,也不可能实行部落兵制或者封建兵制,所以他们的组织方式就更加简单而直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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