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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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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一部《周易》,2千多年来,都说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难怪人们跟着人云亦云,众说纷纭。

不过对《周易》虽说是众说纷纭,但从古到今在说法上不外三大主流。

一是自《周易》一书出现后的先秦至整个后封建时代,上层的知识界不以为《周易》被史巫用于卜筮过而遗弃《周易》,而自始其终都在引用《周易》里的文章句子直接用于说理,把《周易》看作与《诗》、《书》典藉一样而引有。到取消“五经”、“四书”在中国思想界的垄断地位后,这一传统现象也就断裂了。这可以称为“义理引用《周易》经典流派”。

二是自先秦的春秋始,巫史通过画符号占筮,并改造《周易》原创文本里的文辞当占辞。虽然孔子从理论上给予《周易》义理阐述,到战国时代,在诸子的典章书籍里,已没有了以《周易》占筮的记录,并且从理论上排击占筮思想。自秦汉帝王专制始,巫术占筮复兴,而理论上又把《周易》筮术化(首推《系辞传》)。自“三圣”《易》说成为易学上的权威,《易》也成为五经之首的经。自此《易》经成为神秘主义思想的活水源头。《易》经也与占筮说形影不离了。虽然汉京房建构出新的“八卦纳甲”筮术把《周易》的“文辞”客观上从八卦占筮中分离出去。算卦上不再借以《周易》里的文辞当占辞而比类人事吉凶,而采用的是五行生克出六亲模式,并通过四季、月令、旺象而比类人事吉凶,客观上对恢复《周易》义理的研究不在受占筮说的影响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两汉的占筮中,不在把《周易》的文辞当占辞了,到魏时终于出现了王弼继承先秦象数义理以及文字“训诂”方式注释《周易》的义理思想,这是《周易》学上一个划时代的转变。当然这划时代的转变是相对把《周易》当占辞看待来说的。因为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也没有把《周易》原创的义理给注释出来。自宋图式易学的出现,更主要是朱熹把《周易》定性为卜筮之书说,并以占筮角度对《周易》进行注释,而形成了朱熹的“死角”, 《周易》与占筮再次被扭曲在一起了。虽然明清的占筮上是运用的“八卦纳甲”五行生克方法,但国人由于朱子之说,再也抹不掉《周易》与算卦等同看待的习俗了。至到今天的学界里多是步朱熹的后尘,而把《周易》理论上说成是占筮之书,而在算卦批命行业的应用,并不用《周易》一书的文辞做“占辞”了,却打着《周易》“预测”的旗号,而实际运用的是八卦纳甲,五行生克的那套筮法。

这自后封建时期至今在算卦上虽然已抛开《周易》的文辞当占辞,但总把《周易》与占筮搅和在一起理论,特别是今天更甚于古人。

这可称为“占筮引用《周易》文辞及空打《周易》旗号占筮流派”。这在中国的历史上又可分为两个时段里的两种称法。

先秦时期的春秋,是占筮引用春秋《周易》里的文辞当占辞的时期。

而自汉京房建构“八卦纳甲”筮术至到今天,在算卦上不在引用今本《周易》里的文辞当占辞,可已然打着《周易》(或《易经》)的旗号,而应用的是八卦纳甲筮术。

这样就可称为:春秋占筮引春秋《周易》文辞流派;现代空打《周易》旗号算卦流派。

第三主流是以象数及结合《周易》文辞注释《周易》义理派,这可简称为象数义理派。

自《易传》到后封建社会里的王弼、程颐等至现代的黄寿祺等重多的《周易》注释本者,都是以象数并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字义,而对《周易》进行义理解释,这是相对把《周易》当占筮说的主流派,也是历史上“易学”的主流派。

而历史上并没出现所谓纯义理注释《周易》一书的。中国的“易学”史实是以象数解释《周易》的学术史。在以“象数”释解《周易》的历史过程里,也有所区别。即运用“象数”释解《周易》是孰重孰轻的区别。但总体都不离“象”、“数”去解释《周易》。这一历史现象中,古与今在以象数解释《周易》一书也有区别,即“训诂”与“注译”的区别。在整个的后封建社会里只有“训诂”式的注释《周易》,而没有译文《周易》一说。而现代以来只有注译式的《周易》版本,而没有古代的那种“训诂”式的注疏本《周易》了。但都或多或少的都不离象数而说《周易》。

还有一个现象,即今与古也有所不同,古代在以象数注释《周易》一书的义理时,在理论上是双重性质的看待《周易》。唯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时不涉及《周易》性质的理论,也把《易传》里凡带“卦”称的的《易传》文章排除在外而不做注。唯王弼例外,古代凡对《周易》注释的象数义理者没有不认为《周易》有占的功能,这是受《系辞传》的影响,更是今本《周易》结构形式影响所致。古代虽都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以训诂式把《周易》注释发挥为封建帝王时代里的义理思想。但理论上确把《周易》做双重性质看待。即是说理论上把《周易》说成有“占”的一面,而在对《周易》的“训诂”全是帝王时代里的义理阐述,并不显占筮内容的这一奇特现象。

而现代以来,注释《周易》者,从理论上不再与古代人那样看待《周易》是双重的性质标准,而定性为“卜筮之书”的一种性质标准了。这是当今学术界上的主流认识,我们前面所举例的名流大家,没有不认为《周易》不是占筮之书。但现代以来对《周易》一书的注释上不同与古代的“训诂”方式。而对《周易》里的文字,做直接的注解,虽加杂有一些“象数”之说,但“象数”之说与古人相比不为主要,主要的是真对《周易》里的文字句子,做注释或译文。但还没一部比较接近《周易》原创的思想内容的译注本《周易》来。这又是一种奇特现象。理论上把《周易》定性为卜筮之书的今天,而注译本《周易》里看不明白是讲占筮的内容,与真正卜筮之书的内容是完全不相同的一回事。古今这两种对待《周易》一书的怪现象就自然而然的发生着,也被学术界里接受着。

这里说古代理论上对《周易》一书是双重的性质标准看待,而对《周易》的注释上是以“训诂”方法进行,一“训”就偏题,从《周易》里“训”出的是后封建社会的道德政治观念。

而到了现代的社会里,反把《周易》从理论上做单一的为卜筮之书的性质说,而对《周易》里的文字注释翻译上没有注释出卜筮算卦上的内容来,通过对《周易》里的文字直接注释与译文,多多少少看到的是在讲述一些道理,而一些译注《周易》的书籍里某些简单的译文还比较接近《周易》里的原创时的哲学思想。

以双重性质说《周易》的古代,以象数注释《周易》,而“训诂”出封建帝制社会里的道德政治观。而以“卜筮”性质说《周易》的今天,反而注译《周易》里的文辞,逐步接近《周易》文辞的原创哲学含义。能不认为这是古今《周易》学上的一个奇特现象么?那么,为何那些研究机构与研究《周易》的学者,视而不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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