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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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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周易》导说

第一篇《周易》文本说

4.今本《周易》的定型时间

(续)

在先秦战国时期里还产生了一部史书,即记述春秋历史的《左传》一书。而这部书里却反映了春秋时期所引用《周易》与今本《周易》是个完全不同的结构形式。

有《左传》一书里记述,春秋时期无论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内容阐明事理,还是用于卜筮人事吉凶,所反映的《周易》文本结构形式,不是以“九·六”为爻题的结构形式,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作为“繇题”的结构形式。

现将《左传》一书里保留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及“《周易》有之”的引例所出现的“繇称”内容(即繇辞)与今本《周易》“爻称”内容(即爻辞)对比如下: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观》之“否”=今本《观》“六四”

《左传·闵公元年》: 《屯》之“比”=今本《屯》“初九”

《左传·闵公二年》: 《大有》之“乾”=今本《大有》“六五”

《左传·僖公十五年》: 《归妹》之“睽”=今本《归妹》“上六”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大有》之“睽”=今本《大有》“九三”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困》之“大过”=今本《困》“六三”

《左传·昭公五年》: 《明夷》之“谦”=今本《明夷》“初九”

《左传·昭公七年》: 《屯》之“比”=今本《屯》“初九”

《左传·昭公十二年》: 《坤》之“比”=今本《坤》“六五”

《左传·哀公九年》: 《泰》之“需”=今本《泰》“六五”

引用例子

《左传·宣公六年》: 《丰》之“离”=今本《丰》“上六”

《左传·宣公十二年》: 《师》之“临”=今本《师》“初六”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复》之“颐”=今本《复》“上六”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乾》之“姤”=今本《乾》之“初九”

《乾》之“同人”=今本《乾》“初六”

《乾》之“大有”=今本《乾》“九五”

《乾》之“夬”=今本《乾》“上九”

《乾》之“坤”=今本《乾》“用九”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坤》之“剥”=今本《坤》“上六”

(这里列举《左传》一书引用《周易》里文句,如引用“观之否”里文句等同于今本《周易》里所谓“观”卦“六四”爻里的文句。)

通过以上说明,春秋时期所用的《周易》文本(关于“春秋《周易》文本”我们在下一章里有详论),还没有以“九·六”数字为“爻题”,而是以《周易》里的名称作为“繇题”的结构形式。也由此而知,春秋时期里的《周易》文本内容与今本《周易》里的内容相同,即两种文本里的文辞内容相同。但春秋时期的《周易》文本与传世《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却不相同。? 也由此而知《左传》一书反映的《周易》“x之x曰”,如“《观》之"否"曰”;“《乾》之”姤”曰”(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

还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种称法是春秋《周易》文本结构所致,而不是所谓的“变卦”筮法。若认为《左传》里出现的“x之x”(如《乾》之“姤”)称法是“变卦”筮法,那么,《左传》里出现的引用《周易》句子,而在于阐明事理时同样用“x之x曰”这种格式,又如何解释呢?

如前面已引过高亨所说的:“《周易》古经,初时殆无爻题,爻题似晚周人所加。《左传》、《国语》凡记筮事,皆云遇某卦之某卦,所谓遇某卦之某卦者,乃筮得本卦而某爻变(阳爻变为阴爻,或阴爻变为阳爻),因而转为别一卦也。以筮法言之,主要在观本卦之变爻,然则可云遇某卦某爻,而《左》、《国》决不云遇某卦某爻,其所以如此,盖彼时尚无爻题也。”

这里高先生所言,目的是在于说明《左》、《国》所用的《周易》,还没有“爻题”,这无疑是正确地。但高先生却认为的“《左传》、《国语》凡记筮事,皆云遇某卦之某卦,所谓遇某卦之某卦者,乃筮得本卦而某爻变(阳爻变为阴爻,或阴爻变为阳爻),因而转为别一卦也。以筮法言之,主要在观本卦之变爻,然则可云遇某卦某爻”这种说法,又无疑是错误的。正是《左》、《国》里出现的“遇某卦之某卦”(即“x之x曰”),那不是卜筮上的“变卦”筮法,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作为《周易》每‘篇’里“繇题”的一种固定文本结构形式所形成的称法而已。所以春秋时人们在引用那种文本里的句子阐明事理时,同样是“x之x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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