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离开
“阿懿,若是我要进入天极殿,那么我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呢?”
朝歌看着这街上熟悉的一切,突然发问。
“天极殿也就后日招收新生弟子,我们大抵就明日启程吧!”
“没想到,我居然有些不舍呢,这个感觉可新奇了呢。”
朝歌从来没有对一个地方有过眷念,向来都是来去随心随性,不过从那一天,落樱城的百姓与她一起保卫这座城池的时候,她便把这里放在了心上,把这里的人放在了心上。
“看来这落樱城对朝歌来说真的有意义呢。”
“既然就快要离开了,那就陪我走走吧,我带你去看看这落樱城的美景。”
“能得佳人相约,那可真是荣幸之至啊!”
朝歌看着南宫懿的侧颜,啧啧感叹了一下。
“啧啧啧,真是祸水啊!”
“嗯?”
“没啥啦~我们去骑马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那里日落可美了!”
“好,说走就走,我可是很久没有去策马奔腾过了。”
落樱城处于边界,而且离魔兽之森不远,在这两个地方的交界处,没有人烟,不过可能也是因为没人居住,这里没有被打扰,景色极美。
这也是朝歌离开魔兽之森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好地方。
朝歌带着南宫懿去庄子的马厩里牵了两匹马,这个大陆上的马和朝歌印象中的马一样,不过不一样的是,就是这里的马皮毛颜色鲜艳,而且耳朵是毛茸茸的,像极了兔子的尾巴,倒是可爱了不少,记得楚朝歌第一次看到这个大陆上的马匹的时候,简直是萌化了她的少女心啊~
因为朝歌穿的是黑色的衣裙,所以她特地挑了一匹耳朵是黑色,不过浑身通白的马儿,而她给南宫懿挑了一匹以浅紫色为主的五颜六色的马匹,倒是可爱。
漠漠黄沙,入眼皆是这个颜色,而红日很大一个的挂在天空上。
天空里没有云,没有彩霞,只有一个圆圆的红日,却不会让人觉得单调,只是觉得仿佛自己的心胸都博大了不少。
二人牵着马,一人白衣,一人黑裙,却极度和谐。
“阿懿,这里美不美?你看,那落日是极好看的。”
朝歌看着落日说着,有一两丝风吹拂过她脸庞,将她的发丝掀起。
而南宫懿之前确实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这里遍地黄沙,有些雄壮却又夹杂了苍凉的感觉。
“确实美。朝歌,要是以后你想念这里,我可以陪你回来。”
“哈哈哈,你说的噢!我给你说,这里骑马可舒服了,又没有东西遮挡,也不用担心撞到人,走吧,去策马奔腾!”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