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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十倍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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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官制编辑语音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指汉末魏王封国,不是后之曹魏)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王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之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如魏王国属官大理钟繇,在曹魏建立后直接转为新朝廷的廷尉。由于曹魏的建立系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官制的旧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曹魏中央官制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任丞相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原属少府辖下的尚书台划转到丞相府官属序列。由于东汉制度里,尚书令是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所以这样的措施保证了曹操对朝政的控制,同时也无需对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订。这样,尚书台官员由原来的内朝官转为了外朝官。这种变革,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变化。也可以说,是尚书省的正式建立。

据《魏书》记载,曹操的尚书初分为东曹、西曹、法曹,后来逐渐增置各曹,成为后世各部的发端。建安十六年(211年),魏王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六卿。尚书从东汉的中央官署变为藩国官署,仍然掌握中枢权力,体现曹操逐步建国以废汉的策略。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中领军和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资深者可称“领军将军、护军将军”,负责统领武卫、中垒、骁骑、中坚、游击等新禁军。军队出征的时候,任命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统军,号四征,品秩相当与六卿(中二千石)。此时大将军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曹魏建立后,以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军队最高统帅,后又于大将军之上设大司马,大司马、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为上公。

①尚书省

曹丕称帝后,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由于中书省的设立,尚书省不再决定政策,改为负责具体国务的处置。下设五曹:吏曹(掌官员迁调)、左民(掌人民户籍、税赋)、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东吴蜀汉的外交事务、五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度支(掌国库)治事,每曹设尚书1人,第三品。尚书之下设侍郎、郎中等官,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都官、中兵、外兵、都兵、别兵、骑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五郎,协助尚书分领诸务。

②中书省

中书监、中书令,俱为第三品,但是中书监地位较中书令为高。曹操封魏王,于魏国置秘书令、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另置中书监,置官署称中书省。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有关官员执行,权力日渐加重,魏明帝时号称“专任”。属官有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中书侍郎(或作中书郎),掌起草诏命。

③侍中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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