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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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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法庭的判决书。

记载的是一个叫黄苗苗的被害者,从进入公司后就一直被公司强迫服务于高层。后来她的尸体被发现在酒店的床上,而黄苗苗的父亲黄元峰将这个公司告上了法庭。

审判结果上面写着:“本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幼女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黄元峰的全部诉求.....此案的所有费用将有原告承担。”

看完后李至孝和林珑都沉默了半晌,过了一会儿林珑拿起夹在文件中的一张身份证。

照片里的男人,要很仔细去看,才能辨认出那名流浪汉的样子。

李至孝张嘴,“他应该就是黄元峰。”

林珑嗯了一声,又点了点判决书上出现的“杰鹏娱乐”四个字。

李至孝明白了她的意思:“杰鹏娱乐是JP的前身。”

也就是说,黄元峰一纸状书告的公司,就是李纯深在的公司。

林珑心里大概有了脉络:十年前,黄元峰得知女儿惨死酒店。估计也和他们一样,在女儿的尸体上发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可能也是像李纯深那样的针孔或者别的什么。

他怀疑是女儿所在的公司做了什么,总之,这个男人开始了长期的采证和维权过程。

他拍了很多照片,又找了很多证人,但是没有人愿意理他。他或多或少,了解了杰鹏娱乐的一些肮脏事。

为了给女儿平反,他倾家荡产以命相博,结果很明显——他一败涂地。

他现在,只是一名人人喊打,狗都嫌弃的、靠捡垃圾生存的流浪汉。

无意之中,他发现那家公司居然还在做迫害女孩子的买卖。看着那些和他女儿一般大的孩子,他无法做到袖手旁观。

但经过那一系列的挫败,他又实在不愿意再做出头鸟。于是他偷拍了照片,寄到了报社。

林珑感到刺痛。

那名父亲的焦灼仿佛透过这薄薄一张判决书,灼烧到她的手指。她能感到一名父亲的坚持,也能看到他一个人面对黑暗的时候那种孤独无助。

十年后,她和李至孝,也为了另一个女孩子,站在了这片黑暗之下。他们并不知道那后面有什么在等着他们。

黄元峰在太阳下山前回来了。

此刻他看上去没有那么糟糕了,至少有了点神智。他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上去有点可怕,一种穷途末路的狼狈。

李至孝直觉危险,把林珑藏在了身后。

那男人的眼神太凶恶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他颤抖着,林珑这时候才看到,他的口袋里,藏着一把匕首!

他居然是回来杀他们的!

看似凶狠的男人握着刀,却在发抖,看上去还有点可怜。

“你们拿走我女儿,拿走我的财产,我的自尊,我的人生,现在你们还要回来我这里拿走什么?啊?!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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