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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nd 56 破案(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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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的审讯室不大,七八个平方,除了嫌犯,一般会有两个刑警向犯人录口供,室内有摄像头,录音设备,完全隔音,三面为墙,没有窗户,一面则是镀膜单反玻璃,它的作用是可以让人在外面看到审讯室里的情况,监视犯人,在审讯的时候,也可以让证人站在外头指认,不用担心被嫌犯发现,因为里面的嫌犯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审讯椅是特制的,完全实木,有一定重量,扶手和扶手之间架着一块盖板,嫌犯坐好后,盖上盖板,手铐的一端锁在盖板上,从而限制嫌犯的行动。

陈怡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张又成的口供录得很失败,她始终不肯开口说话。

等皛皛进来了,她低垂的头抬了起来,眼中有了一丝生气。

“喝苹果汁!”皛皛递了一个杯子过去,“青苹果做得。”

陈怡闻到了淡淡的苹果香,下意识的看向杯子,杯子里浮起不少冰块,四四方方,中间的位置却有一点黄,她愣了愣,然后笑了出来,“我以为没人会发现!”

皛皛坐在张又成的身旁,回答道:“我试了好多次才做出来,很有难度,但它的寓意很好!”

陈怡的眼眸一亮,“这你也知道了?”

“苦尽甘来,不是吗?”

她的眼睛湿润了起来,用手紧紧的握着杯子,微微叹道:“没错,苦尽甘来……”

这时,景飒走了进来,把张又成替换了出去。

“什么苦尽甘来?”

皛皛取出一块冰,放到她手掌上,“冰块中间黄的那部分是蜂蜜,但不是一开始就加进去的,因为若是那样的话,水和蜂蜜在结成冰块前,就会混在一起,整块冰都会是甜的,而这块冰,是等它结成块状后,在上头凿出一个小洞,把蜂蜜填进小洞里,盖上冰屑,继续冰,等再次凝结了,蜂蜜就会像这样封在冰块里。”

景飒看着那块冰,那琥珀色的蜂蜜在冰块里,就像夹心的水果糖。

“放进饮料的时候,冰块慢慢融化,但蜂蜜不会马上出来,只有等冰块越变越小了,蜂蜜的甜味才会散发出来。”

景飒还是没有理解,“这和苦尽甘来有什么关系?”

皛皛继续道:“苹果的酸味代表了苦,封了冰块的蜂蜜代表甜,但你不会马上尝到香甜的蜂蜜,要等冰块差不多快融化了才能尝到那一抹甜,因为等待,尝到蜂蜜的时候,就会觉得特别的甜,也会觉得特别来之不易!”

苦尽甘来,意思就是艰难的日子过完了,美好的日子就来临了。

其中的等待和坚持,一定是有回报的,等待的越是漫长,甜味到来时,才会更觉得美好。

景飒没想到一块小小的冰,竟会蕴含着这么一个道理。

“你是不是去见我母亲了?”

皛皛点头,“当我知道厨房里的三婶可能是陈怡的时候,我就把一切都想通了,我按照看到的冰块,做了一份,去了养老院。”

“她好吗?”

“精神很好!看到冰块,她高兴得就像个小孩子,一直叫我圆圆!然后就跟我说了这个苦尽甘来的由来!”

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期盼。

陈怡听了很欣慰,眼中满是回忆,“小时候,家里很穷,父亲又早逝,没留下什么横财,完全靠我母亲一个人支撑生活,奶糖、雪糕、巧克力,对我来说都是奢侈品,最多也就是隔着橱窗看两眼,家里的蜂蜜也是一次下乡,母亲问养蜂人求来的,只有很小的一瓶,她就想了这个办法,做了这样的冰块,放到我爱喝的苹果汁里,她告诉我甜的滋味吃多了就会腻,不如像这样,酸到最后才得一点甜,会甜得更回味,更让人珍惜,也预示着,无论生活有多苦,总会熬出头的!”

她也正是这么做得,坚信着总有苦尽甘来的一天。

“然而……”她哽咽着,“无论我怎么等,怎么煎熬,怎么坚持,我始终尝不到甜的滋味!”

景飒握着笔的手僵了僵,心里微微泛起一阵酸涩,但不管有多难受,警察的职责所在,必须要完成这份笔录。

她强提起精神,问道:“你回到了S市,为什么没有去见你的母亲!”

陈怡苦笑:“你以为我没有吗?”

景飒怔住了,如果有的话,陈阿婆又怎么会那样痴等着女儿?

皛皛像是知道了一切,替她回答道:“你从县城逃出来以后,应该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回到S市。”

陈怡点头,然后直直的看着自己的手,“我用手挖了一个通道出来,县城的房子没什么地基,即使是在地下室,有些地方也是松软的,只要不停的抠,不停的挖,总能挖出点什么,我等他们不在的时候,拼命的挖,就像条狗一样,等我逃出去的时候,正好有一辆运猪的货车,我偷偷上了车,并不知道车会开到哪里去,那时只想逃得越远越好。”

她或许是坐得有些累了,仰靠在椅背上,“9岁的时候被拐到那个村子,再没上过学,我连路牌都看不完整,有些字,我都不会念,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想找份工作都很困难,乞讨便成了唯一的方法,一边乞讨,一边问路,花了三年的时间,我才回到S市,城市的变化真大,我连回家的路都不认得了!”

一个女人在经历那样非人的折磨后,逃出来已属不易,满身的伤,满心的痛,不要说吃饱穿暖了,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想必有很长一段时间,连人都不敢接触,因为对她而言,人比猛虎更凶恶,火车、长途汽车或者是任何一种交通工具对她都是奢望,没钱,没有身份证,自然是一个原因,又在那样封闭的山村里度过了十余年的时光,她或许连怎么买票都不会。

唯有……乞讨度日。

“不过,我一直记得家住哪条街上,这是我被拐后,每天每夜都要回忆的事情,因为我怕自己会忘记,晚上睡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干活的时候,我都会在脑海里不停的重复默念,成了一种习惯。

“三元这个名字,也是这样来的?”

她点头,“被卖过去的孩子,都会被重新取名字,要让一个人忘记过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抹消他的名字开始,但我不要,我叫陈怡,叫圆圆,我不要别人给我取新名字,我很怕有一天会和那些被拐来的孩子一样,连真正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要是有人来救我了,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怎么回家?所以不管他们取什么名字,我都不回应,他们就打我,用拳头,用巴掌,用腿,等我痛晕过去了,他们才会收手,我被打得实在受不住了,只好装疯卖傻,说我要叫三元,说三元这个名字好听,他们以为是大三元的三元,他们取名字就是为了讨个吉利,三元、四喜、五福……呵呵,很讽刺对不对,明明被当成畜生在养,还非得起这么喜庆的名字!其实,三元就是三块,因为我脑海里一直记得,和母亲最后在一起的场景,元和圆发音又是一样的,那时我只是想如果叫不了原本的名字,那么就取一个和过去有联系的名字,一个不会让我忘记过去的名字!”

三元是她用来回忆的一个记号,用来提醒自己,她是谁,她是怎么被拐的,她的家又在哪里?

不得不说,她很聪明,9岁的孩子能想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是,当你回到家的时候,当你站在母亲面前的时候,她已经认不出你了!”

景飒又是一愣,看向皛皛。

“阿景,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一个满身是伤的女人,靠着乞讨回到家,这一路上的心酸和辛苦,足以让她的容貌发生改变,更何况她在山村度过了十余年,口音早已改变,她说得话可能老太太都听不懂。”

9岁的她被拐到山村里,离自己原本居住的城市隔了千万里,地域不同,方言自然不同,自己原本会说什么样的话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必须在另一种语言环境下生存,如果听不懂他们的话,日子就不会好过,所以她必须要听得懂,还要学会怎么说,在这样的前提下,过了十余年,她的语言早已和他们同化。

如同把一个九岁的孩子放到美国,在没有人和他说中国话的前提下,十余年后,他就是标准的美语发音,哪还会记得中国话怎么说。

这就是语言的环境,它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语言结构,别指望山区里的人能说普通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她们现在能和陈怡正常交流,也是因为她回到了S市,语言环境改变后,口音也就跟着变了。

“是,她完全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她也认不出我,但即便如此,我也依然高兴,因为她还在等我,守着那一方小天地在等我回家。”

“同时,你也察觉了,你母亲为了等你已经疯了,那样苦苦守候,让她承受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如果有一天她认出了你,她一定会问你好不好,这么多年你又在哪里,你恐怕也没办法回答吧!”

她再次点头,眼泪一颗颗的落了下来。

女儿被拐走已经让老太太伤心不已,再让她知道女儿遭受的一切,无疑是雪上加霜,作为子女怎么能让自己的母亲承受这些,老太太一定会自责不已,女儿会变成这样,和她有莫大的关系,是她不小心把女儿弄丢的。

陈怡身上的伤,心灵上的痛苦是瞒不过去的,这样的事实对于一个年迈的母亲而言,绝对是最沉重的打击,恐怕在知晓的那一刻就会彻底崩溃。

“所以,我宁愿她不认识我,宁愿她还傻傻的守着我们的家,至少让她活在自己构造的世界里,依然认为女儿虽然被拐了,但遇到了好人家,很幸福,总有一天会回来,平平平安安的回来。”

平平安安四个字现在听来,就像一首泣血的悲歌。

“我就在不远处的地方乞讨度日,只要远远看着她就行,我知道这样做很懦弱,但我真的没有勇气去面对,时间一长,就更加没有勇气了!”她抹了一把眼泪,继续道:“后来机缘巧合,我去了阿媛的店,那时候秦叔叔还在,因为阿媛的遭遇,经常收留被拐买后长大来寻亲的孩子,我就谎称自己在找被拐的女儿,想要一份工作糊口,他就收留了我,但因为没有身份证明,我又不肯多说,字都不认识几个,他就利用关系,给我弄了一个能在S市呆下去的身份,还耐心的教我认字。”

这其中旁枝末节不用细说,秦扬的为人从开店的宗旨就能看出来,是一个老好人。

“我一面认真工作,一面认字,抽空就远远的去看看她,后来阿媛也发现了她,见她可怜便时时都去看她。”

“你一定告诉了秦媛很多哄她的方法!”

“我知道她喜欢什么,我一直记得……”

“就因为这样,她从秦媛身上找到了你的影子,偶尔会将她当做圆圆!”

陈阿婆那句是圆圆,又不是圆圆的含义就在此。

皛皛继续道:“然后,你就在店里遇到了小闵……”

听到小闵两个字,她憔悴的脸上有激动,也有欣喜,”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和小时候一样一点没变!“

“那你为什么不认!”

她先是一僵,然后头无力的垂下。

皛皛叹气道,“自卑?还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有个不堪的母亲?”

她抬头,泪目中有着诉说不出的酸楚。

皛皛其实能明白她的顾虑,她在女儿心里早已亡故,贸然出现很可能影响到女儿的前途,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她都不准许发生,女儿是她的全部,作为母亲,她不容许任何事伤害到她。

“你是怎么再次遇到张志遥三人的?”

说到这个名字,她的眼睛就像是能冒出血水一般的狰狞,“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畜生,恶魔,他化成灰我都能认得出来,那次……”她握紧拳头,整个身体因此颤抖,“他带着一群人来阿媛的店吃饭,我很少从厨房里出来,因为我很怕和人接触,但那天有个女孩子请了病假,店里忙,我就帮着把菜端了出去,我看到了他,看到了这个畜生,他竟然成了校长,哈哈哈,这种人也能当校长吗?”

她激动的捶了一下座椅上的盖板,使得锁链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我就像一个活在阴沟里的老鼠,他却活得光鲜亮丽,太不公平了!”

“所以,他每次来,你都会暗中盯着他……”

她咬牙切齿的回道,“是!这么多年来,我不止一次在脑海里幻想着怎么杀他,我恨不得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踩烂他全身的骨头,每次手里一拿起菜刀,我就恨不得能捅死他,但我知道真要这么做了,我被抓没有关系,但阿媛的店会受到牵连,我一忍再忍,直有一天……小影参加了钢琴比赛,她好开心,说自己得了第一,马上就能去维也纳培训了!我躲在角落里听到这些,心里也为她高兴,但是……”她突然嗔目欲裂,一股浓重的恨意扑面而来,“那天晚上张志遥来了,对着一起来的老师,旁敲侧击的问着小影的事情。”

“身为校长不太可能每个学生都认识,但如果是大型的比赛,校长必然要参加,他就是在比赛上知道了小闵的存在!”

“小影她……她和我长得太像了!”

“所以,你怀疑张志遥是动了邪念。”

“他是畜生……畜生!”她哭叫着。

虽然不清楚,张志遥那时存了什么心思,但对于陈怡,听到过去折磨凌辱的她的人对自己的女儿产生了兴趣,无疑会是一种刺激。

“后来你发现,张志遥之所以会在那天提起小闵,是因为她和你长得太像,让他怀疑起她的身份,他是坤华的校长,要调取一个学生的档案太过容易,他也由此知道了她是你的女儿,而你的存在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因为当时你只是逃跑了,并没有死,尽管十几年过去了,生死不明,但只要不能确认你已经死了,他就不能安心,小闵是你女儿的事情,给了他一个契机,他相信,若你还活着,总有一天会来找女儿,因此他开始监视小闵。”

典型的做贼心虚,就算他有本事压下一切,也会担心出纰漏。

“你说得一点没错,他害怕极了,深怕我突然出现,毁了他的一切,盯着小闵的一举一动。”

“正因为此,他也就发现了你!”

“是我太笨,总想着要好好看看她……”

景飒听得一愣一愣的,这好像和一开始的方向有点不对。

“他应该想办法联系了你。”

陈怡点头,“他偷偷摸摸在传菜窗口传了纸条给我。”

皛皛继续道,“我可以想得到,见到你他会说什么,无非就是吹嘘他如今的地位,妻子的家室,让你知道你动不了他,为了给你警告,他就取消了小闵去维也纳培训的事情。”

“是!”她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道,“他要挟我,用女儿要挟我!”

这也是她最担忧的事情,因为她,女儿可能会一直被张志遥牵制。

景飒很想说,为什么不报警,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对于陈怡而言,警察是最不可信的,加上张志遥妻子的身份,她更害怕报了警会毁了女儿的一辈子。

官官相护,古往今来,屡见不鲜。

她无权无势,只靠一张嘴去说,在有权势的人面前,瞬间就会被打落地狱。

“然而,张志遥并不因为女儿成了你的软肋而放心,他很怕你会来个鱼死网破,或者拿命来拼!”

这就是所谓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只有你死了,他才能安心!”

景飒倒抽了一口凉气,书写的笔因为用力,在纸上划出了一条线。

陈怡冷哼,“他活该,死一万次都弥补不了他犯下的罪!”

“皛皛?”景飒忍不住问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不明白吗?你忘记了,当初这个案子最让人疑惑的一个问题是,死者到底是怎么去的案发现场,不可能是绑过去的,也没有暗门,现在很明确了,他们是自己进去的。”

景飒瞪圆了眼,这的确是当初他们最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他们要杀人,肯定会想办法避人耳目,自然不会让流浪汉发现,这就是为什么警察会查不到他们怎么进去的原因,张志遥想要杀你,按照他的思维模式,一定会找一个尸体容易隐藏,又不会被发现的地方,烂尾楼就成了最佳地点,秦媛的店里正好有一个模型,你能看到,他这个客人自然也能看到,我猜测他和鲁岳伟、任彦一直有很秘密的联络方式,你的事,这两个人也知道,若要杀你,张志遥不可能一个人单独行动,毕竟要保证万无一失,多一个人就能多一份成功,所以他应该联络了这两个人。”

景飒道:“但我们查过,这三个人除了一起支教外,回到S市后完全断了联系,要怎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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