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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 我会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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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踏上西北的时候,宋珩也觉得这一次的心境同以往的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不同了,上一次她是风尘仆仆地来,为的是快些救出被围困着的宋锦,一路上多半都是日夜兼程的,一直到天黑才不再赶路,这天微微透白了一些之后就是要赶着上路了,一路上什么风景名胜,地方美食一类的都是半点都不能让宋珩的目光停驻一会。

到封城驿站的时候,已经是日薄西山的时候了。封城同南嘉境内的黑丰城不到十里地,其实只要再赶上一赶,今夜就能够进入南嘉的境内,而百里流觞却是下令,今夜在封城之中的留宿一宿,明日一早再前往南嘉。

一路上,胭脂大多都是同宋珩一辆马车的,这夜晚的时候也是两个人歇在一间房里面,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宋珩几乎是要相信胭脂根本就没有多大的问题,胭脂身上总是有着一种淡淡的,略微有些甜腻的香味,她的腰带处系着的那一个香囊就是透着这么一个味儿,宋珩是一个不喜欢香料的人,有一次她借着想知道香料,而探查了胭脂的香囊,里头的香料和花瓣看起来都极其的平常,半点也不见端倪,胭脂还以为她突然之间对香料产生了兴致,还略有兴致地同她讲解了一番在香料上的独特见解。

胭脂神色如常,仿佛一切都是她想得太多太多了,可宋珩觉得有时候这没有问题,却依旧还是最大的问题。

宋珩觉得,这大约也就只有两点,这一点便是胭脂是真的半点问题也没有,还有一点,那大约就是胭脂掩盖自己的手法太过高端,她很难觉察得出来。

这两点上,宋珩更倾向于后者。

越往西北的来的路上风沙很大,景致也略见荒凉了一些,宋珩从马车上下来的之后,便是去驿站的房间里头整理了一下,驿站早早就已经接货了讯息,整理的干干净净的,房间里头寻不到一星半点的灰尘,只是那床上的被褥多少还是透着一股子的气味,宋珩略有些不喜,却有些无可奈何,这出门在外自然是不能同在金陵城的家中相比,一切都只能从简,忍耐。

这才刚刚收拾了东西,房门便是被人敲响了起来,这房门宋珩进来之初便是开着。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从墨站在门口,他穿着一身的水墨色的衣衫,脖间围着一条长长的暗色巾子,那是用来挡风沙用的。他嘴角微微含笑,如沐春风,看着宋珩缓缓道:“上一次同阿珩来的时候急了一些,倒是没有同阿珩你一起走走封城,今日旧地重游,阿珩我们一同走走可好?”

胭脂也在收拾着的东西,听见沈从墨出现在这里,又是这样对着宋珩说着,她站直了身子,“这接下来的事情我来处理吧。”

宋珩不置可否,想了想之后,她便是取刚刚搁置在桌上的剑同沈从墨一同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她倒也顺势问了一声:“胭脂姐姐可是要一同出门的?”

“不了,我在这里等着你们回来。”胭脂摇了摇头,她深深地看了沈从墨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收拾着东西。

宋珩也不勉强,只是同沈从墨一同顺这檐廊处朝着门口走着,穿着一身锦服的百里绍宇望着这边而来。

“啊啊,你们两个要出去走走?”百里绍宇瞧见沈从墨于宋珩同行微微停下了脚步,他面色微微一喜,“流觞刚刚去了城外大军营帐之中,你们出去走走也好,我便去是去同胭脂说说话!”

百里绍宇这样说完,脚步再也没有半点的停顿,他便是朝着宋珩同胭脂的房间处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宋珩看着百里绍宇那背影道了一声,眼下这个时候的秦王半点也是不像是一个王爷应该有的姿态,反倒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字一般,宋珩这样想着,就是轻轻地笑了开来。

“即便不是英雄,也是难过美人关的。”沈从墨缓缓地道,“诚然如我,美人如你。”

宋珩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一些,胭脂在哪处一站,就是一处景致。这一路上在酒楼里头打尖的时候,只要胭脂在那处一坐,基本上酒楼里面的男人都是移不开目光的,甚至有几次,还有些个想要认识胭脂的人早早地帮着付了饭钱,惹得百里绍宇暗地里头略微有些恼怒,只要在外头用膳,一律上的都是酒楼之中最贵的。

宋珩自然是不敢称之为美人的,同胭脂一比,或者是旁的殊色女子一比,她可是没有半点的姿色可言了,“蒲柳之姿,承蒙沈少庄主不嫌弃。”

“不敢嫌弃。”沈从墨也露齿笑,“阿珩只要不嫌弃我便成,我哪里是敢嫌弃阿珩。”

“就不怕被我打死么?”宋珩想起自己在金陵城之中的名头,大都是败阮家所赐的。

阮明道虽然是死了,可却还没有对外颁布这些个事情,只是宣称阮明道病重。阮明道降职病重的事情对于阮家来说,也算是一重大的打击,阮家的旁系虽然是没有获罪,但是或多或少地已经是被移出了权力中心点,那武状元阮影,似乎比武斗败的事情于他来说是一件极其不光彩,听说回去之后也是病了,病的奄奄一息的。于是,这金陵城之中便是又多了一些传言,说是宋珩同武状元比武,这一不小心下了重手,将人打成了重伤,命在旦夕,全靠雪山老参吊着性命。

宋成便是又同宋珩说了一回,关于同藏剑山庄的亲事,说是眼下已经没有半户的高门敢于同她说亲了,就连月氏也来劝了她一回。

宋珩估摸着,自己眼下在金陵城之中的形象,大约是和母大虫只有一处差别,母大虫吃人,她杀人。

“我不纳妾,阿珩你又不是那般嗜杀之人,不会无端端地打人的。”沈从墨摇头浅笑,“我不怕,什么都是不怕的。”

宋珩眨了眨眼,“胭脂姐姐似乎有些中意你。”

这一点,宋珩敢发誓,她虽然对男女之情是没有半点的兴致在,但是也瞧见了胭脂对于沈从墨大约是有那么一点的情感。

认真地说,沈从墨很是符合女子择偶的要求,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权,多少也还能算是有权。上无父母,嫁了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婆媳问题要处理。

胭脂对沈从墨有些动心,她也能够理解,不外乎是一些雏鸟情节,百般好的男子将人从那种隐晦的地方带了出来,给予了自由,恋慕上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且当日,胭脂是说什么都要跟着沈从墨,为奴为婢,如果一个女人没有那么一丁点的心思,怎么是肯做到这个份上。

“哦?”沈从墨微微摇了摇头,“是这样么,我不晓得。”

宋珩斜睨着是沈从墨,并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没有情谊在,男人怎么可能会是半点都没有察觉。

“我一直都只心仪你,又怎么会去关注旁的女子如何,”沈从墨见宋珩不相信,他认真地道,“且,不是你叫我寻了一个由头将胭脂送往你的身边来的么,若不是这样,我会将她留在藏剑山庄。”

是的,原本宋珩在那花魁之夜原本是想自个买下胭脂的,可惜,胭脂的价格实在是太过惊人,凭她从三品官员的俸银,大约就算是再在朝廷之中再呆上十年,估摸着也还差一点。

所以,只能是让富可敌国的沈从墨出手,事后,沈从墨也应了宋珩的意思想要将胭脂留在宋珩的身边,但是胭脂却是认定了谁买走了她,她就跟着谁的定论。

宋珩要去南嘉,却又放心不下胭脂。如果胭脂真的是有些不干净的人,必定是要留下什么祸端,没有什么将一个危险的人留在自己的身边更加安全了,如果一旦有异动,处理起来也是方便得多。

“可我也没有让你也跟着一并前往南嘉啊……”宋珩想了想之后又道,“其实我一直都想问问你,这七杀,贪狼和破军都是你们藏剑山庄所铸造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旁的秘密?”

宋珩一直觉得,如果不过是神兵利器而已,应该还不至于这样叫人趋之若鹜,破军的确是不错,削铁如泥,略微有了一些诡异罢了,但是只是这样,怎么会让孤引月那般的在意。

沈从墨的脸色默了一默,“阿珩,如果你的剑被人夺了去,大约,所有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了。”

“我本以为破军能够再被封印上百年,可它却是出世了。”沈从墨面色如墨一般沉重,他缓缓道,“沈家,原本不单单是北雍的兵器制造库,而是早在千百年前,当东岳大陆还没有分裂成四国一京的时候,是整个东岳大陆的兵器制造库。这一切,都是在两三百年前发生的事情,具体的,我并不愿你知晓,怕你惹上更多的祸端。你只需记得,若是能护着手上的剑就好,若是护不住,那也无需用生命去守护,一切毁了就是毁了,也没什么的。”

沈从墨伸手握住了宋珩的手,只觉得手掌下的温度略微有些冰,“怕了?”

他低声问着,那手握得更加的牢固,“无妨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即便是天地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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