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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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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软从市政府回来,就开始忙中午的营业,四饭馆的事,她没打算这么早跟阮妈说,多一个人惦记着,也无济于事。

下午她在小书房里补眠,等到4点闹铃响了,阮软才醒来。

春困真不是闹着玩的。

“姐,猪肉都泡好了。”袁超看到阮软出来了,似乎是睡的很好,她的眼睛特别明亮,水汪汪的。

阮软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再给我择点蒜苗,我一会儿要用。”

袁超听话的拿了一把蒜苗出来择,不用阮软吩咐,他自觉洗干净沥干水分放到簸箕里备用。

瞅着时间也差不多了,阮软让阮妈把米饭蒸上,开始做晚饭。

她今天要试新菜,回锅肉。

泡出血水的猪肉放在冷水锅中,加入切好的姜片,等水烧开,阮软站在一旁用漏勺打捞浮沫,等肉熟至□□分熟时捞出来,放凉。

阮软做菜的时候从不避着,袁超就站在窗户那儿看着,他现在越来越对做菜感兴趣,大概是每次看到客人们都满意的神情,再加上四饭馆的事,让他觉得阮软的厨艺真的很棒,他要珍惜在这儿当学徒的机会,争取早点能上灶。

他看见阮软把煮熟的猪肉切成片放在一旁,又把蒜苗跟红辣椒切成段,他手上无意识的开始模仿阮软拿刀的手势,用手当刀,在木桌上切着空气。

这一切阮软都看在眼里,不过她没有阻止,依旧大方地开始展示。

锅烧热后,阮软往锅里加了些油,等锅里开始冒烟,她加入肉片,白白的肉片在接触到热油时,刺啦一声,开始往外溅油,肉的周围开始冒小泡泡,边缘开始卷起,等颜色有些焦黄时,阮软往锅里加入少量的盐,大酱,还有切碎的豆豉,给肉片翻炒上色。

锅里的肉表面都在流油,泛着油光特别好看,上了色之后,看着更加饭,阮软加入蒜苗跟红椒,一直翻炒,等蒜苗断生之后,她拿了一个大盘子,起锅装盘。

空气中充满了肉的香气,尤其是跟蒜苗加在一起,香气四溢,很好闻。

季远提着水果进来时,正好闻到这香气。

“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

孙红梅接过水果网兜,笑了,“可不是,新菜刚出锅,阮软说菜叫回锅肉,听着不咋好听,闻着倒是香喷喷的,你咋有时间过来了?”

季远跟她一起往里走,“早上在公车上遇到她,她让我下午来吃饭。”

孙红梅闻言,连忙把季远拽到一旁,悄声问道:“你早上跟她碰到了?那她去哪儿了?这丫头回来一句话都没跟我说,瞒着我。”

“她会跟你说的,放心好了。”说完这句,季远走向厨房,跟阮软打了声招呼。

“回锅肉,很香。”

阮软回头一看,他来了,笑地很开心,“再坐一会儿,等会儿就能开饭了。”

为了锻炼孙绍元的厨艺,她现在员工餐都是交给孙绍元做,除非她需要上新菜,试菜,她才会做一道。

收拾好锅灶,把灶台交给孙绍元,阮软出了厨房朝季远走去。

“吃点水果,都买了点。”

阮软没跟他客气,撕了根香蕉,剥皮之后咬了一大口,甜甜的口感让她很满意,她忽然想到什么,“你怎么不问我今天结果如何?”

“你想说自然会说。”季远拿了一个蜜桔,剥开放到她面前,“这个也很甜。”

刚结束一根香蕉的阮软,又开始吃蜜桔,甜滋滋的汁水让她忍不住眯了眯眼睛,“不瞒你说,结果是一半一半,周市长看好我的计划书,但是目前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看上了四饭馆,我走的时候,周市长还说过几天要开研讨会,共同决定是选谁的方案。”

“什么方案?”给季远端来茶水的孙红梅正好听到这句话。

阮软连忙接过水,推着阮妈往厨房走,“去看看我绍元哥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乖哈!”

“这孩子,还瞒着我,别推别推,反正妈就一句话,你主意大,凡事自己要多想想,实在不行多问问,不想问我们,那就多问问季远,他晓得的多,准没错。”

孙红梅看出来了,阮软暂时不想让他们晓得。

阮软连忙应下,等再回到座位上,她笑着解释道:“不想让我妈操心,如果让她知道我想弄四饭馆,她肯定会拦着我,甚至会说一家小饭馆都累的够呛,干嘛还要去再弄一个。”

她有模有样地学着阮妈说话,脸上的表情也很生动,季远眉目温柔地看着她,“阿姨很爱你。”

“我知道,不过年轻人不就是要折腾,不然满脑子的想法不能付诸实践,多难受。”阮软说完,想到什么,睁大了眼睛看着季远,“你该不会也想劝我,让我老实点守着阮家小馆就行了。”

季远正在用手帕擦手上因为剥蜜桔留下的黄汁,闻言他手上停下动作,有些认真地看着阮软,“不,我尊重你的选择。”

他的眼瞳里满满都是她,阮软被他盯得,下意识地吃蜜桔,岔开话题,“咳,那个啥,我听张秘书说市政府的王大厨家也对四饭馆感兴趣。”

季远嗯了声,顺着她的话说道:“四饭馆是个好地方,看上的人多很正常。”

也对,大家都不是傻子。

很快孙绍元就炒好了剩下的菜,一行人围坐在一桌,放在正中间的就是阮软炒的一大盘回锅肉,因为一直盖着盖子,温度没有流失,还在冒着热气。

孙绍元炒了些青菜跟农家豆腐,也算是有荤有素,各自面前一碗米饭,开始吃晚饭。

大家的第一筷子都忍不住伸向回锅肉,实在是太香了,蒜苗的香味本就很抢味,可这道回锅肉里,蒜苗跟肉的香味都很明显,丝毫没有让蒜苗一种食材独占鳌头。

而且装在白色盘子里的回锅肉在其他两个菜的陪衬下实在是太抢眼了,略微酱色的回锅肉,肉片肥瘦相连,色泽红亮,蒜苗青白分明,红辣椒也十分添彩,一看就晓得是阮家小馆的菜色。

袁超夹了块肉,他慢慢地喂进嘴里,肉片肥的部分一咬就有油水,混着瘦肉的焦香,肥而不腻,越吃越香,充满了酱香味跟豆豉香味的肉片,很入味,口味很独特。

他扒了一口米饭中和嘴里的味道,又去夹蒜苗吃,蒜苗上挂着油,吃起来很顺滑,蒜香味中还夹杂着肉香,蒜苗的口感都增强了很多。

农家豆腐里也有蒜苗,孙绍元尝了下阮软做的蒜苗,又尝了尝自己的蒜苗,他发现了问题,回锅肉的蒜苗白的地方白,青的地方也是透亮的青,而他的蒜苗,白的部分烧的有些微黄,入口没有那么甜,有一股火大的焦味。

“蒜苗这些都是配菜,放在最后出锅前加进去增香就行,不要太早加,火候太大,口感会不好。”

阮软倒是第一时间去尝孙绍元做的菜,及时给他反馈,孙绍元的悟性还是有的,基本上能一点就通,再加上练习,现如今有些菜都做的很不错了。

孙绍元点了点头,端起碗把回锅肉跟米饭放一起,一口扒进嘴里,香气浓郁的回锅肉混着米饭吃,别提有多爽。

见状,阮软也没说太多,她看到季远也吃的很香,脸上的表情很轻松,那句话还真是没错,吃肉能让人快乐,让人心情变好。

桌上每个人都在努力干饭,除了碗筷无意间触碰的响声,基本没有其他声音。

袁超喜欢吃这道回锅肉,他反复在脑海里回忆阮软做菜的流程,想把它牢牢记住。

而在第二天上新菜时,所有的客人们也都给了这道菜极大的赞誉。

春天,目前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瓜果什么的也不像夏天那么茂盛,家禽什么的也都是刚抓回去才开始养的。

来下馆子大多是想往肚子里加点油水,或者打牙祭,而阮家小馆的回锅肉,满满的一盘都是肉,又实在又好吃,吃一次,肚子里的油水能管两天。

来吃饭的大多也是男人,平时不爱吃什么零食,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消耗比较大,而肉,正好能补充能量,回锅肉一上新,就得到了大家的喜爱。

“这天是越来越长了,我早上吃的饭中午下工,肚子饿的不行,脑子里就一个字,肉!疯狂想吃肉。”

“谁说不是,我闻着这香气,一会儿只怕能连盘子一起吞下去。”

同一桌上等菜的人,为了缓解周围香气的诱惑,找些话题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可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眼神不自觉地看向那些吃的正香的客人,又忍不住频频看向厨房,腿也止不住一直抖,盼着自己的回锅肉赶紧上桌。

等泛着油光,色泽红亮的回锅肉一上桌,谁都顾不得说话,立马用筷子夹起一大口回锅肉喂进嘴里。

满口流油地感觉让他们满足的点了点头,醇香的口感,瞬间唤醒了肚子里的馋虫,一口米饭一口回锅肉吃的各个嘴唇沾满了油光,他们顾不得擦,继续埋头苦干。

等一盘菜全部吃完,甚至还要用盘底的油水拌个米饭,直到盘子光,碗光,他们才满意地停下筷子,摸着饱饱的肚子,尽兴而归,来的时候饥肠辘辘,回去的时候浑身像是充满了力气,十分有干劲。

虽然回锅肉的名字不怎么好听,可它依旧凭借自身实力,在连城市人们心中,尤其是连城市男人心中留下了一席之地。

~

冯浩回到京城,迫不及待钻进暗房里把在连城市拍的照片洗出来,他熬了大半夜,终于把几个胶卷的相片都晾好了。

他站在一张照片面前,虽然光线很昏暗,可他依旧能看到照片中间的女人,笑的很开心。

果然很上镜。

忍着困意,他回房去睡觉了。

不晓得睡了多久,冯浩是被一阵喊声加推搡吵醒的,睁开眼一看,他小叔冯正云放大的脸出现在他眼前。

冯浩被吓的抱着被子往后一躲,“小叔!干什么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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