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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杀人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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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亮,云天便早早起来,买上一叠上好的宣纸,外加一壶陈年汾酒。两样不起眼的物件,花了整整十五两银子,他却一点也不心疼。

因为,沐萧然当天下午,便派人送来一千两现银,当做雇佣押金。

说实话,云天在骊山城八年,从未见过这么多银子。兴奋的像个孩子一般,抱着银锭手舞足蹈,让夏青山鄙视不已。

当天夜里,他便将银子拿出五百两,交给夏青山保管,又将另外五百两纹银,寄给骊山的百姓。

他怕乱花钱,今天只带了带着三十两银子出门,要不是为了杀人,宣纸和汾酒,根本不用买这么好。

从乡下来的孩子总会过日子,云天很吝啬,常年的拮据生活让他特别节俭。正所谓,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

在沉甸甸的银子面前,他没有忘记艰苦的日子,还是保持凡事节俭的好习惯。

今日的逸闲居跟往常一样热闹,云天很潇洒的来到一处略显偏僻位子上坐下,不用打招呼,小厮便上来极为廉价的清酒花生。

身段柔美的姑娘们,这几日常见略显清秀的少年,都知道他身上没几个钱,却每天都来逸仙居坐着,不说话也不上三楼,非常奇怪。

毕竟,常来逸仙居来的,都是些有头有脸公子哥,言谈举止都带着一股奢靡之风,而清秀少年,别有一番风味,让姑娘们都争相观看。

虽然云天没有钱,但从来没有人因为他没钱,对他冷眼相看。就连那些公子哥都非常有素质,没人敢在逸仙居找不自在。

只有云天自己知道,他并不是来喝酒,而是来杀人!

直到下午,一辆装饰极其华丽的马车,准时出现在逸仙居门口,马夫很谨慎,在门前停留一会,开始绕远路,偷偷来到逸闲居偏僻的后门。

李弘彬撑着肥硕的身体,慢慢踏出马车,跟马夫叮嘱几句。非常熟练的拿出一张金边手绢捂住嘴巴,轻轻推开后门,一股浓厚的灰尘铺面而来。

后门本是放置一些日用陈货的地方,灰尘很多,环境脏乱。试问哪个文人雅士,会跑到这样的地方?

只有那些见不得人,如李弘彬这种人,才会走后门。

天在门后拐角,静候多时,李弘彬前脚刚入门,肥厚的嘴巴便被他死死捂住,迅速来到一处更为偏僻之地。

“不要出声,否则,老子立刻扭断你的脖子。”

温柔的话语传来,李弘彬被捂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哪经历过这种场面?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等李弘彬情绪渐稳,云天将美酒和纸张摆在他面前,拿出酒杯倒满美酒,淡笑道:“李太尉不要害怕,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你只要好好回答,我自会放你离去。”

“这位好汉,尽管问,我说,我知道的我都说!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眼前穿着华丽衣裳的李弘彬,肥硕的身材如同一头肥猪,在充满灰尘的地上给云天狠狠磕头。灰尘沾满了他的衣服,更染脏了他的脸。

“那好,你还记得骊山城北疆的云庄吗?”

云庄这两个字眼、让李弘彬本是红润富有光泽的脸,瞬间惨白一片,他呆在原地,嘴角狠狠抽搐,好一会才紧张说道:“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云天冷冷看着恶心的脸从红到白,把这头肥母猪,迅速绑在一张破木桌上,他用美酒将宣纸打湿,敷在李弘彬肥厚的嘴上。

李弘彬胸口突然发闷,呼吸有些困难,刚要喊救命,云天又敷上三层,平淡说道:“没事,想不起来慢慢想,实在想不起来,我来告诉你。”

“唔!唔……唔……”

呼吸困难的李弘彬喊不出来,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音,像在求饶。

突然,猩红的弑天战刀猛地顶在他的喉咙,阵阵冰凉和足以杀人的戾气,让他赶紧闭上嘴巴。

“十年之前,骊山城云庄被汉军血洗,二百多口无辜百姓,死在大火之下,猛虎将吴有林将百姓的尸体称为匈奴,上交军部,是你写的文书,我没说错吧?”

李弘彬很想说话,他眼睛睁得很大,脸憋得铁青,身体在木板上疯狂扭动,想要挣开绳索。

“那些尸体,被军部集体焚烧,只剩下骨灰,而这些骨灰,也是你交接的,我说的对吗?”

脸上挂着冷汗的李弘彬,突然想起那日的所作所为,百姓们的骨灰!确实由他交接。军

部给的命令,是让他选个好地方厚葬,可他怕染上晦气,派人给洒在泔水车中。想到这里,他已经确信,少年便是云庄的漏网之鱼!

“那些骨灰,被你洒在泔水车中!……”

一字一顿,云天的身体剧烈颤抖,强烈的杀气从体内散发,李弘彬被这股杀意吓得汗毛倒数,冷汗连连。

良久后,他才发泄完心中积累多年的怨气,继续往宣纸上倒酒,直到酒壶空空如也才停手,一寸高的宣纸被润湿大半。他将湿润后的宣纸,全都压在李弘彬恶心至极的脸上。

宣纸很大,足以将人的脸完全遮住,李弘彬的呼吸完全紊乱,脸上憋得紫一块青一块,拼命挣脱绳子,却越挣越紧。

直到眼前的母猪动作幅度越来越小,云天才将纸张拿开,轻声说道:“把你知道得,告诉我。”

脸色黑紫的李弘彬,赶紧深呼几口长气,咳嗽连连,结结巴巴道:“是,是神殿,神殿让亲王屠村,亲王,亲王指派吴有林,吴有林动的手,不关,不关我的事……我,我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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