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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不小心摔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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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煜并不担心,不管是谁想陷害他,这种手段实在是太Low了,除了现场那么多人可以证明之外,夏文浩不但是受害者,同样也是目击证人,只要他醒过来,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方煜端着管教发给他的脸盆被褥等一切生活用品走进了十三号牢房。

看守所跟监狱不一样,关在看守所的一般都是罪名很轻,或者是等待宣判之前已经关了一年半载,剩下的一两年时间也就不用再转去监狱的这种人。而且住宿环境也跟监狱没法比。

监狱的每一个牢房都是四张上下铺,住八个人,而看守所则是两条大通铺。在监仓的最尽头,一边是洗漱池,另一边是蹲厕,上方有一个三十厘米见方,外面用钢筋做成“防盗窗”的小窗户,白天可以晒太阳,晚上寂寞的时候还能看月亮数星星。

监仓里打扫的很干净,没有发霉的臭味儿,甚至还能闻到一股子淡淡的消毒水味道。

还有一个多小时才熄灯,监仓里的犯人还都没睡,全都坐在通铺上吹牛。见有人进来,立刻排排坐迎新。

十三号牢房里住的很满,一张通铺能睡六个人,方煜正好是最后一个,扫了一眼铺上的行李,毫不意外,只剩下靠近厕所的那个铺位没人睡。

咔嚓!

监仓门关上,刚才还“文文静静”的犯人们立刻从铺位上窜了下来。

其中一个一脸横肉褶皱,满脸凶相,看起来有三十多岁的犯人坐在靠近门口左边的第一个铺位上,盘着腿打量着方煜,龇牙咧嘴的笑着:“哟,小东西挺白静啊,第一次进来吧?”

很显然,这家伙就是十三号牢房里的牢头儿,俗称“班长”。

无论是监狱还是看守所,每一间牢房都有一个“班长”或者“寝室长”。想当上头儿,除了自身有这个能力之外,也需要管教们的认可。

这不算什么潜规则,只是管教们利用犯人来管理犯人,从而也会少了很多麻烦事。

方煜从小叫三监长大,对这种地方熟的不能再熟了,不等牢头儿再说什么,一脸门清道:“说吧,是想怎么着?只要别太过份,我也不介意让你们乐呵乐呵。”

“嚯,小东西门儿清啊?”老头儿意外道。“看来不是第一次进来了。行,懂规矩就好,那就先给我们讲讲故事。”

所谓的讲故事,就是新犯人在进来后都要向牢头儿和其他人“汇报”一下自己是因为什么进来的。这么做除了是因为他们很无聊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必须得摸底。

监狱和看守所这种地方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最末流,也是最被人看不上的就是那些QJ犯,一般这种人在监狱里的下场都不怎么好,其次是人贩子,待遇比前者好那么一丢丢而已,至少菊花还能保得住。

中间的“白领”是诸如小偷、抢劫犯、诈骗这些“手艺人”,牢头儿最喜欢这种人,他们胆子小,不敢扎刺,也最好管理。

“金领”级别的就是那些经济犯,甚至有些经济犯一进来,就被牢头儿代为上宾,随便传授他们一些经验,出去后也缺不了钱。

在金领之上,还有一个很特殊的存在,就是那些暴力犯罪的重刑犯。这些人在等待审判期间也会羁押在看守所,这种人一般都是十年起步,无期不亏,甚至还有死刑的。

所以,摸底在这里尤为重要,那种穷凶极恶的杀人犯都是单独关押的,手铐脚镣一个不少,一些暴力犯罪的重刑犯不会有这个待遇。但是,他们很可能因为后半辈子要在监狱里度过而自暴自弃,在看守所弄残一两个也不过是小意思。

方煜把洗漱用品先放到洗漱架上,把铺盖往铺上一扔,说道:“说实话,我都不知道我因为什么进来的,他们说我杀人了,而且还在枪上找到了我的指纹。”

方煜一脸轻松,仿佛真的在讲故事,而那些跟在他身后不怀好意的犯人在听到他的话后,脚步下意识的停顿了下来。

牢头儿也愣了一下,旋即大笑道:“哈哈,小东西挺有意思啊。”他斜着眼睛打量着方煜,满脸不屑道。“就你这小白脸儿还杀人呢?”

方煜无辜的摊摊手:“我没杀人啊,可他们非说我杀人。”

“少特么跟老子耍贫嘴。”牢头儿哼了一声道。“去,给老子打洗脚水洗脚,然后老老实实去厕所蹲着。”

见方煜不动,牢头儿不悦道:“愣着干嘛呢,当这是你们家啊?不会是吧?郭子,你给他做个示范。”

叫郭子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路习惯佝偻着后背,一双眼珠子贼兮兮的,怎么看也不像好人——当然,这屋里的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啥好人。甚至连方煜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

“小子,麻利点。”郭子狐假虎威的走了过去,伸手就要去推方煜,方煜一个侧身让开了他的手。“别乱碰我啊。”

“哟,你小子还挺刺头啊?”郭子很不爽,再次推想方煜。“碰你怎么了,我特么就碰你了,小崽子也不看看这什么地方,在家你爹妈把你当大爷,在这你特么就是孙子。”

郭子说的没错,监狱这种地方只有两种人,要么你很牛,可以当牢头儿,要么就装孙子,没别的选择。

方煜当然不会装孙子,在郭子再次碰到他肩膀的时候,忽然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顺势往跟前一拉,抬起膝盖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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