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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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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侦查工作进退维谷之际,8月30日晚7点30分,焦保路公路柯翰镇东五百米处玉米地中又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这是一块连成大片的玉米地,一人高的玉米一望无际。身着半袖警服的侦查员们不顾玉米叶锯割和蚊虫叮咬,踩着长有齐腰深杂草的田埂走向现场。还没接近尸体,便有一股恶臭迎面扑来。

尸体位于玉米地纵深八十米处,头东北脚西南俯卧,上、下衣分别被扒至胸上膝下。尸体已高度腐败,部分白骨化,颈部系有一块毛巾打结于颈后。侦查人员从现场提取内装大量小孩衣物及越冬物品的棕色提包一个,黑色扣子两枚,棕色扣子一枚。

法医经对尸体进行仔细检验,得出结论:

一、尸体颈部系有毛巾,酒精浸泡牙齿根部呈玫瑰色,全身未发现其他明显损伤,说明系被他人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二、根据尸体腐败程度和蝇蛆、蛹壳等情况,分析其死亡时间应为十五天左右;

三、根据牙齿磨耗度,推断年龄大约为二十五、六岁。

综合现场勘查及现场访问情况,侦查员们一致认为:此案性质为强奸、抢劫杀人;罪犯系一名中、青年男性,有流氓劣迹,受过打击处理,熟悉现场环境;死者系南方妇女。从其随身携带大量小孩用品及越冬衣物看,可能带有一小孩,并准备在焦宝一带越冬,有投靠地点。

一张围捕犯罪嫌疑人的网在以柯翰镇为中心的地域拉开了,新闻媒介同时播出、刊载了《寻人启示》,寻找尸源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

9月3日,侦查员从一张个人发出的《寻人启示》中发现一个主要线索:启望县特种水泥厂化验室主任丁万俊的妻子带小孩从育南来焦宝探亲途中失踪,特征与死者吻合。侦查员们风驰电掣般地从启望县将丁万俊接到柯翰镇,经对死者照片及遗物辨认,确认是丁万俊的妻子朱慧敏。

据丁万俊讲,其妻朱慧敏26岁,女儿晨曦一周岁半,育南省辉烟县人。妻子本打算到启望来过冬,因丁万俊工作忙无暇去接,于1993年8月14日由其父将朱慧敏母女送上了246次列车。列车正点到达焦宝火车站的时间应是8月15日凌晨1点,而丁万俊接到接站电话已是8月15日下午,当他风风火火地赶到焦宝火车站时,连母女二人的影子也未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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