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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中局(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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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点头,随即朝之露出个苦笑,天天“摸鱼”,现在真要开打了,心里就很没底,女子见之少年脸色如此,自己也是渐变成个苦瓜,寻常江湖厮杀都是凶险万分,更别说这…

“主人,小心。”女子话语沉重,帐内气氛随之也是如此,“哈哈,小问题!”少年笑笑,随之又是饮了口奶,如此举动看似轻松,实际气氛依旧沉重。

“小白,你好好待着,荒主喊我有事,我去去就回。”项天起身,女子点头,“对了,主人,要不…”女子欲言又止,“怎么?”少年疑惑,女子却是摇头,少年只得带着疑惑离去。

走出荒帐,眼眶内现无数荒帐,普通的,将军的,君主的,三类荒帐,以大小繁华区分之,这还挺好,少年是为荒军右骑统帅,对应着荒帐也是驻扎于整个荒军右营之中心,荒主营帐自是在整营中心。

一路过去,有点距离,路上问好的不少,这是只属于大将军的待遇,是以鲜血铸就出的荣耀,少年要去马厩那方,卧槽,说到骑马他是突然想起件事来!

荒朝大军七十万全是聚集于天野以南之上的地界,七十万,外加马匹,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数量这么多必定是要好好安排,不然那踩踏事件于此还不得是要发生个成千上万件的。

以千人为之小营,万人为之中营,十万为之大营,一个大营内括十个中营,十个中营又是内括百个小营,小营间相隔有之千米,一公里不算远,中营间相隔有之万米,十公里也还好,大营间相隔有之十万,百数公里有点远。

自这右军营地中心去至那大军中心营地,额…额…脑瓜子计算一下是…是…最少应是有个一百五十多公里,大荒马一时可行四十来公里,如此算岂不就是要跑三个多小时狠的???

少年有点晕,不过好在自己所骑之马…嘿嘿,大荒之原,荒马无数,荒马乃为之群居动物,既是群居,那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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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里头定是分有公马母马和小马,他这马是匹公马,我相信说到这,很多人肯定就有所疑惑,骑兵所骑之,到底是公马?还是为之母马?

公马的话,一个马群里头肯定不少,但大荒之原上有种公马,名之荒之儿马,荒之儿马是个什么?荒之儿马是负责保护荒马群安全的公马。

据说其性格凶猛暴躁,是之大荒草原上无人敢驯,无人敢套,更无人敢骑之烈马,不用猜,项天座下所骑便是此大荒儿马。

其将其命名为之血荒,因为其的毛发宛若鲜血般妖艳,且项天驯服其好像也是花费了数个日月及年,其与其多次交手,有上风,有下风,更有险境,其让其所流之血之总量,足可抵其征战沙场之流血总量之三分之一,最终,其还是给其拿下,上下两者叠加,外加其是来自于那大荒之原上,所以其是将之其命名为:血荒!

项天是例外,可寻常荒兵若想驯服一匹大荒雄马,怕是要花上不少气力,所以,大部分荒兵所选,还是为之大荒雌马,雌马性格虽也暴烈,不过比之雄马,是要好之太多。

还有就是,位处中性,那啥被割,搞得马儿都是无有谈恋爱之心思,性格就很稳定,一心向战,不过此类马是好掌控,可缺点也是很明显,相当于你若是没那玩意,你是个怎样的状态它差不多就是你的那个状态。

荒军应用此类马还是在近几年,前有说,按荒朝之参军规矩,你得先是去至大荒之原上驯服匹专属于你的荒马回来,你才是能达到成为个荒兵的门槛。

不过…近些年来由于某些原因,更由于荒军军队扩张迅速,大荒之原上…于是乎荒主无奈只得下令同中原般玩之马匹饲养,不过就算如此,其所养出之马匹还是要比之中原方面的强。

其实此样是有所倒退的,无经此种自驯马匹的流程,新入荒兵之战力是绝没有老牌荒兵厉害的,这样的话…荒军整军实力随时间推移,随荒兵增多,就会呈现出个倒退状。

荒主当然是不会眼看着此类事件发生,两种选择,若入重骑,自入荒原,自驯荒马,若入轻骑,弓弩刀戟,四样需通,自挑阉马,就很简单。

血荒有之专门的马厩,不过这货总是不喜待里头,这不,少年抵达,空空如也,关键其只认其,没办法咯!单手哨一吹,响得无比响亮。

忽地就是不知那方下就奔出个红影,观之只见其,不,你现在根本看不见其之身影,现血荒速度很快,代表其很兴奋,难道其是刚邂逅完某匹小母马,心情大好?少年拿捏不定这货。

等之临近踱步,你才是可见其之真容,宛若雄狮般的长鬃,遮住眼睛,遮住整段脖子,遮住前胸前腿,它那脖子与肩膀相连处的鬃发生得是之最长,鬃长过膝,及蹄,甚至拖地,说白看着就像是个披头散发又无头无脸的妖怪,也不知那匹可爱的小母马瞎了眼会看上这货。

人马对上头,少年亲切地帮之梳了梳那血红之发,废话不多说,谢子天翻身上马,血荒直接是表演出个完美立踭,这下差是将之马上男儿给其跌下,亏是其身手敏捷!

“驾!”项天怒吼,血荒奔走,其是能清晰见其之缎皮之下那条条强健的肌肉,就宛如那肉滚滚的大鲤鱼在肆意游动般,看着就生猛,更别说…不过区区一百五十多公里,就这,还要一个多钟头?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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