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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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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故居有个展柜,展出的是她的旗袍,侧面衣缝拼接了一块,使整件衣服放出了半寸宽的腰身。文字说明特意提到是她亲手做的,细匀的针脚,手泽依旧。现在极少有人肯为一件衣服费这样的心。这件未旧,新的已经在架上等着,穿上新的,旧的就从视野中消失了。再心爱的衣服最终也是这样的命运。这一穿一脱之间,我们不自觉地错过了好多。

出生不久知道一个“我”字之后,如混沌初开,万物皆有了归属,我的和不是我的。凡是我的,即便不是如影随形,也是朝夕相伴,衣服、用具、爱恋的人。爱恋的人有时候可能远在天涯,可实际上常驻心底,已变成了我的一部分。如何对待这林林总总的我的一切,人各不同。

外公有一副绑腿带,冬天用来扎住裤脚防风。那是一幅土黄色一指宽线织的带子,大约有一尺半长。从小到大,除了炎天暑夏,每天早晨都看见外公一丝不苟一下一下地绑腿带,临睡,又慢悠悠一下一下边绕边缠在手上,然后把整整齐齐的两团压在枕头下。多少年后想起外公,都是非常真切的影像,晒得褪了色的黑帽子,灰色的薄衬衫,黑色的长裤,还有冬天的一件蓝色面子羊皮里子的皮袄。借用《小王子》里小狐狸的话,外公用岁月“驯服”了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了他的一部分。

物质贫乏的时候人们爱物惜物,每家都有些传家宝级的老物件。针线笸箩、缠线板,磨得铮亮圆润的小板凳,还有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每天行走坐卧期间,无处不亲和温煦。恋旧是难解的情结,望着未来顾着眼前还想死死地抓住过去,过去不会再变,沉浸其中有安全感。

爱物,不只是爱惜东西,更是一种态度,认真对待世界的态度。

想要一个东西,即便是一只最简单的盛饭的木勺,也会想象一下颜色、形状、拿在手里的感觉和把它插在一锅白米饭上时,氤氲的热气里的画面是不是具有美感。到了商场或者杂货摊,众里寻他千百度,无数次拿起放下、反复掂量,选得一只满意的。从此天天用、月月用,年深日久,木勺色泽光润,跟一排各色勺子一起挂在胡桃木架下的钩子上,要用的时候不自觉的就会去拿它。

用顺手的东西让人心里踏实。

搬去一个新环境,被房子里陌生的气息搅得心神不宁,窗户也突兀、墙也生硬。于是挂上旧窗帘,给沙发铺上旧毯子,捧着一本读了一半的书凑在旧台灯下,那些东西上“我”的气息发散开来,填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房间立刻成了天底下最宁静的港湾,可以轻松地发呆,累了可以在旧被子旧枕头的簇拥下安然入梦。

要扔掉一件旧东西不是容易的事。一想到染透了“我”的气息的物件堆在垃圾箱旁被拾荒人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然后流落到不知什么地方去,就忍不住心酸不已。现在流行断舍离,要从断舍离欲望开始,不放纵购物欲,慎重地对待每一件将进入生活的物品。节制将带来内心更大的满足,享受到更充分的幸福感。

物质匮乏的时候小女孩想要一件新衣服,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年前跟妈妈出去,一条街上两三家卖布的铺子选了又选,买得一块蓝底小碎花的布料。回到家反反复复展开叠上看了又看,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好容易等到妈妈裁好了,睡眼朦胧也要坐在旁边看着妈妈缝。妈妈一针一线地缝上几天,小女孩就跟着看上几天。做好了试一下,再仔细叠好压在枕头下,再眼巴巴等,到大年三十早上才能穿。过年那天穿上新衣服的孩子跑来跑去特别活泼,都是在发泄内心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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