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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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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当然也准备了礼物,作为体育生出身又是个男孩子,林朗在买礼物上实在是没有什么脑子,干脆买了两双耐克的运动鞋,只是粗心的她并没有问过自己的嫂子穿多大码的鞋,王翠芬看着面前38码的大鞋又低头看看自己36码的小脚有些哭笑不得,尤其粉色漆皮的颜色也过于独特醒目难以上脚。最后还是林骁拿着两双鞋带着小票和王翠芬一起去到店里把鞋换成了两个人喜欢的样子。

不得不说,虽然林朗挑礼物的品味不行,但到底还是没有想着省钱,两个人换完鞋发现竟然还富裕了100块钱,退又退不回来,干脆加了99又换了一个双肩包,王翠芬原来就计划要去读个自考本科,这个包正好能派上用场。

婚礼办了两场,王家的婚礼依然请了三十个大汉坐镇,王家父母颤颤巍巍的接过林骁递上的十万块钱彩礼多余的话都不敢说。

王翠芬本来是不愿意让林骁给钱的,就算是给,给她存起来不好吗,凭什么便宜给他们。

林骁不同意,十万块钱是不少,但是该有的礼数不能费,更何况,十万块钱取到王翠芬这么好的媳妇,赚了的是他啊。

林家的婚礼没有定酒楼,而是在超市门前的空地上搭了一个大棚,请了专门办婚宴的公司办起了流水席,虽然两个人的家人不多,但是一直以来照顾他们生意的邻居却不少,婚礼办得热热闹闹,林骁在婚礼结束时带着王翠芬把邻居们送上来的红包一个个都退了回去,于是街坊四邻们对这一家子更是喜欢,以至于即使小区南门开了更大的生鲜超市也鲜少有人问津,而林骁超市的收银台却总是排起长队。

而若干年后,易了主的超市无论如何打折优惠,也再不复此时的热闹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那年的婚礼很盛大,新郎新娘郎才女貌,伴郎伴娘正值年少,宾主尽欢,皆大欢喜。

说:</p>

本小说《第4次被领养后我被学渣小叔宠上天》是虚构的故事情节,请不要与真实人物事件挂钩和模仿,如有雷同,实属巧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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