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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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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想清楚哦,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靠,就算意志再坚定,你也不能这样考验我啊。

凭什么啊,巴尼这么走运,老子却这么倒霉,要干巴巴面对这样的诱惑。

不,老子的运气一定跑别的地方蛰伏着呢。

这叫幸运守恒定律,罗杰刚发明的。

为了证明这个定律,罗杰决定抽个奖。

好吧,说白了,他只是太久没抽奖了。

手痒。

忍了十年,花个十年,不过分吧?

洗澡焚香什么的,怕耽搁了吉时,附近五百米又找不到观音菩萨像,于是罗杰决定就地取材,分别握住对面两姑娘的手。

神啊,请赐我欧皇一抽,我愿向您献上这两位美女...

的电话号码~

‘叮!’

‘三藏’之力(E级):

无限持久碎碎念,被动技能,不消耗任何精神和口水,对象无法选择不听,即便是堵住耳朵,碎碎念也会直接进入大脑。

凸(艹皿艹)

我勒个去,E级角色之力,虽然是人生四次抽奖中的最高记录,但...但...这有个逼逼用啊?

哦对,就是逼逼用的。

难道所谓幸运守恒定律真的不存在,人黑起来,干什么都是黑的?

还是说...心不够诚?

现在把献祭品从萨米尔和根的电话号码改为她们的内衣,还来得及吗?

答案是来不及了...

十年寿命,已经没有了~~~

“我说,你干嘛呢?”

罗杰被根吼了个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两人的手呢。

萨米尔也皱眉道:“就是,这么点时间,你死死抓着我两的手搞什么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小气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我没想法你再逼我说我也不会说的啊,难道我是那种...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虽然没屁用,但这能力同样作用在物理规则上,萨米尔和根连不听的选择都没有。

两人痴痴望着罗杰,好一会才被电话铃声唤回神来。

根点了点耳机:“喂,芬奇...有任务?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根朝萨米尔挑了挑眉毛:“芬奇让我们去保护一个八岁小男孩。”

也就是说...‘机器’吐出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这小孩招惹谁了?还是有人要绑架他,找他父母要赎金?”萨米尔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凶者的可能。

萨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看着就是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这小孩帅的离谱。”

“真的,我看看,哇,真帅啊,两只瞳孔的颜色还不一样。”

罗杰心中一凛。

我靠,这孩子不会叫迈尔斯吧?

“他叫迈尔斯,哎呀,我已经爱上他了。”萨米尔把手机按在罗杰面前,“怎么样,跟你有的比吧?”

罗杰眯了眯眼:“我跟他没法比。”

老子又没被变态杀人狂的鬼魂附身。

这个世界有神魔鬼怪,这一点罗杰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板就是来纽约休假的地狱之王:

路西法。

两人刚认识时,罗杰还跟路西法仔细讨论过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以罗杰的阿斯加德身体,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过去就是。

不过十年来罗杰没遇上过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烦。

“好了,别花痴了,我们再不去保护他,说不定就迟了。”

萨米尔来到罗杰旁边,张开怀抱。

“抱一个?”

罗杰把萨米尔搂过来,在她耳边悄悄说:“不用保护那孩子,保护那孩子的保姆、父母、还有他家的狗。”

萨米尔是聪明人,一点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觉?”

“阿斯加德人的知识。”顿了顿后,罗杰又道:“那个...关于我是阿斯加德人这件事...”

“放心吧,不会说出去的。”萨米尔轻轻撕咬着罗杰的耳朵,“有空我再来玩你。”

看着两人离开酒吧,别说,还真有点小失落。

幸亏,之前点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罗杰早就饿的不行,立刻开始扫荡。

酒足饭饱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

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

哎,饿肚子的人,真可怜。

想到这,罗杰脑子一炸。

他总算想起来自己和萨米尔忘了什么事了...

~~~~~

迈尔斯出自《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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