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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这是本仙女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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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靖夫在乌氏倮的陪同下,打扮成商人,前往西都头曼城。

“倮大博士,你是干回老本行,怎么看都像。”

“嗯,尉大博士也很像啊,但你骨子里透出来的还是兵略家的气质,完全没有‘铜臭味’,哈哈。”

乌氏倮言下之意,尉靖夫只是打扮的像,但并不是真正的商人。而乌氏倮本来就是农牧好手,非常懂得马匹;又是著名的农牧经济商人,当然由里到外,由内心到脸面,无一不得心应手的样子。

大秦并无后世之轻农工商之恶习,商人一样能成为国之栋梁。那乌氏倮,就曾与尉靖夫走到中间的马车旁,仔细朝车上的一个笼子看了看,叹道:“唉!小皇子殿下还真说着了,这一路上,可没少操心这几只信鸽。”

“就这几只信鸽,就把你难为成这样?”倮大博士嘲讽的语气,溢于言表。

“是啊,倮兄,之前我也是想着,不就是几只信鸽吗?恨不能多借几只、多带些来,可小皇子殿下却说:‘信鸽不同于别的禽类,挤在一只小笼里旅行时日久了,会难受,甚至会厌食、厌水,甚至死亡。’看它们一路颠簸摇晃,这两日真的有些厌食了。”

“咱大秦驰道还好些,眼下,已没有驰道了,再往后马车也行不了了,得改换直接马驮了。”

听着乌氏倮说着,老尉赶紧从怀里取出,长生提前给他准备的“鸽经”,对乌氏倮说:“倮兄,你也来看看。总共就五只鸽子,一月捎一封信回去,五个月,咱的任务应该就能完成了,顺利返回大秦。”

乌氏倮却说:“不用五个月这么久。小殿下说得对,往常,咱跑一趟生意,也就两月,多则三月的时日。”

“也是,开始小殿下只给三只信鸽,想必预计也是最多三个月。而我预计,一定会有不可知的困难,甚至艰险,硬是多借了两只过来。”

乌氏倮本对养鸽子这样的小型禽类,并不感兴趣。因为长途贩运,商业价值太低。他所关心的,都是商业价值很高,回报率很高的马匹、茶叶、丝绸,以及稀有金属之类高附加值、高回报率的货物。所以,一路上,并无关心老尉悉心照料的信鸽。

以前,他们商人传信、带话,一般都是通过驿站中的专门信差,到了没有信差的地方,便就靠往来的商队、生意往来伙伴、熟人等,捎个信或带个话。

老尉则是兵略大家的传人,军旅中,他自然会想到信鸽传报。前线打仗,运筹帷幄,当然是事先就得获取大量的情报,而战报传送,则多是“八百里快骑”。信鸽传报,却是后来有了厉害的驯养师之后的事情。

老秦人的嬴秦氏族,从上古开始,就已是驯养各种类型的马匹、家畜、家禽最顶级匠人。而传到当下,养马、养猪、放牛、放羊,似乎是低等劳动。并不入诸子百家之眼,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家”,只靠两片嘴皮子过活,一天到晚鼓吹“上智下遇”,还“肉割不正不食”!而大秦的始皇帝嬴政,却不这么看,他在嬴长生小时,就开始培养他的“工匠精神”。

后来,长生经常随医圣夏无且老夫子,到上林苑实习劳动。驯养动物、培植植物、登山采药,甚至种植各种药材……从小就把这些匠人的手艺,练习的精熟。因而从小就树立了大国工匠精神,认为“工匠”才是掌握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人!

特别是驯养信鸽,可是个高级匠人的活。

一般的军用信鸽,只能如老尉这般,从驯养信鸽的主人那儿,借几只鸽子,携带着长途旅行,到了一个遥远、甚至无人能至的荒地,放飞一只信鸽,就能把消息带回到信鸽之主人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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