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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你比我想象中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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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世界完结后, 一股金色的光涌入明庭身体里,他分了一部分给系统。

“谢谢老大!”

奉天喜出望外。

自从跟了明庭,不但可以蹭灵魂碎片, 还有意外收获,比如吞了野路子系统, 还有这功德金光, 对它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跟对老大很重要啊!

“老大,两个世界的任务你都完成的非常出色, 祈愿人相当满意。下一个世界, 你是选择度假还是继续任务?”

“度假?”明庭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休闲娱乐的活动。

“度假和任务有什么不同?”

奉天立刻巴拉巴拉跟他解释起来。

度假和做任务最大的区别是, 度假的小世界中,祈愿人的心愿一般佛系, 任务量不是很大, 不需要劳心劳力。

相较而言, 整个过程会轻松很多,结束后依旧能获得祈愿人的灵魂碎片。

“如果说做任务的难度是10, 度假小世界难度只有5, 可以说是直接躺平就行。”

“我们时空局非常人性化, 为了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不间断工作, 精神压力增大,产生各种心理疾病, 特地开放了度假功能。”

吞了野路子系统的奉天,身体实化了很多,不再是透明的球。

它介绍时空局的时候,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十分骄傲。

“劳逸结合, 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007和996都是过度压榨劳动力,一点儿都不合理,我们坚决抵制!”

明庭觉得稀奇,想体验一下度假。

“好嘞!走着——”

等进入新世界,明庭终于知道为什么奉天说度假小世界的祈愿人很佛系了。

这回的祈愿人是小世界男主,他的心愿只有一个,自由自在,不再为情所困。

等看过他的经历后,明庭理解祈愿人作为男主,为何还会有遗憾。

这是一本烂尾的女频修仙小说,书中女主名叫合欢,她是仙界春神和药仙的女儿,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本来,新生儿降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可是合欢在继承父母血脉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她一出生,身上就散发着一种能催动人情/欲的花香,说白了,合欢就是行走的荷尔蒙,药中的激素。

春神一看,期盼已久才得来的乖巧女儿居然继承了这种难以言喻的仙力,急坏了。

她废了很大力气,才将女儿的特殊仙力封印。

可是,随着合欢年岁渐长,封印对她的作用越来越小。

没办法,春神和药仙只好求助擅长占卜不的星神。

星神告诉他们,想改变合欢的仙力,剔除她身体中的异香,必须找到千古梧桐木,取梧桐的灵丹置于合欢体内,才能彻底改变她的身体异变。

凤栖梧桐,要找千古梧桐木,必须先找到凤凰。

可是凤凰一族自上古灭世之战后,几乎绝种,仙界中没有凤凰。

星神指点他们,可以去修仙界找。

小仙女原本就需要历劫,春神和药仙一合计,干脆让合欢去修仙界,边转世历劫边找凤凰,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合欢投胎到修仙界,成了凡人国的公主。

等小公主13岁,修仙门派去凡人国收弟子,合欢因为木系灵根被玉仙宗荭长老收为亲传弟子,开启了她万人迷的生涯。

自从合欢18岁,身体封印减弱,她身上就散发出无人能拒绝的魅力。

拜倒在她留仙裙下的人很多,最出色的几个分别是原身是凤凰的男主、狐王白尘、魔尊季厌君、天机楼的温良玉、剑宗的寇血红、镇山宗的冷溶……

除了男主外,其他都是重要男配,合欢和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原作者写了三百万字都没写完。

在作者笔下,男主之所以能拿下合欢的心,因为他不但把凤凰一族传承下来的灵宝都奉上,还将陪伴自己万年的千古梧桐木的灵丹送给她,甚至在合欢受伤的时候,挖出自己妖丹帮她疗伤。

为了讨合欢欢心,一向热爱自由的男主还统一了妖族,将妖族的灵宝搜刮来,装点她的衣裙。

简单的说,男主就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典型代表。

在一群人中,男主能脱颖而出,靠得就是他的最无私、最痴情、最愿意付出,以及他最出众的颜值。

可是,哪怕男主成为合欢的道侣,她身边还是有邪魅狂狷的白尘,暗黑病娇季厌君,温柔儒雅的温良玉,无情剑客寇血红以及正道之光冷溶。

男配们心甘情愿守在合欢身边,终身不娶。

作为正牌夫君,男主气不过,天天跟他们争风吃醋。

这几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整个修仙界被他们这群恋爱脑搞的乌烟瘴气,合欢反倒劝说男主大度一些,还说什么“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是我的娘家人——”

没了妖丹的男主虽然有凤凰血脉,可是当男配们联手,他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男主希望妻子多关心一下自己,结果合欢的那些哥哥们,一口一个“妹夫真小气,玩笑都开不起!”“这么弱,哪里能保护合欢妹妹呢!”

整部小说三百多万字,都是在写女主如何迷倒众生,不管魔界妖界还是人族,只要是拔尖出众的男儿,都会被她迷住。

最最过分的是,作者菌最后一声不吭,直接烂尾了……

对此,明庭很无语。

对女主合欢,他只有一个评价,嘴上自立自强,遇事哥哥帮忙。

大概在现在只能一对一的写作大环境中,作者开始写的时候很撒欢,导致每个男配都有大量支持者,后来作者收不住尾,干脆当了缩头乌龟,弃坑不写了。

作者更新的最后一章,是男主被病娇魔尊用刀在脸上划了个十字架。

因为他的容貌是几个人中最美的,季厌君一直很嫉妒。

合欢一边给男主上药,一边让他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

“这才符合我们度假躺平的原则。”

“不要。”明庭直接拒绝。

“夹着尾巴逃窜不是我的风格,再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什么是万人迷。”

“我就奇怪了,明明我比她长得好看,比她有富有,比她更有气质,比她血统更高贵,为什么我不是万人迷?那些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就,就觉得画风有点儿不对……

奉天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那咱们就等着?”

“不等,先救个人吧!”

明庭带着奉天赶了七天七夜的路,来到了镇山宗的地界。

如今修仙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很多,镇山宗、剑宗、天机楼、玉仙宗、七星岛、万佛门是其中翘楚。

按照明庭的理解是,剑宗擅长使剑,天机楼是算命的,玉仙宗是一群用毒的美丽女人,七星岛以炼器炼丹闻名,万佛门都是和尚。

最有人情味的,是镇山宗。

当初创立镇山宗的开山老祖万方最擅长的是镇山拳,所以就以“镇山”给宗派命名。

当然,镇山宗也并不是就靠双拳和人肉搏,宗内九峰,炼丹、炼器、御兽、阵法、剑法……什么都有。

只是镇山宗的弟子,入门都必须学镇山拳。

明庭之所以来这里,因为镇山宗今天有人渡化神劫。

他来的时候,渡劫已经进行到了中途。

天空浓云密布,乌压压的黑云遮住了星光挡住了日月,乌云中银蛇闪动,不住地劈向一座最高的山头。

“这是有人在渡劫?”

奉天十分好奇。

原本万丈高的山头,被迅猛的雷电劈去了一小截,光秃秃的顶上,一衣衫褴褛的男子周身灵气萦绕,不断帮他修复着身体。

“他是修仙界正道之光,镇山宗的乐清长老。在这次渡化神劫时没有扛过天雷,一命呜呼。要是他顺利渡劫,成为化神老祖,镇山宗也不会渐渐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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