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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十五岁的航海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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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其中最常见的有刀、剑、枪这三种,以楚云以前行走江湖时,见得最多的就是刀和剑。

而在修行之道上,用剑之人起码占据了一半。

剑,属于“短兵”,乃是兵中王者,被称为“百兵之君”,横竖可伤人,生而为杀,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刀,乃“百兵之帅”,属于长兵器,以雄浑、豪迈、挥如猛虎的风格而驰名的兵器,在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

枪,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被称为“百兵之王”。

... ...

看着眼前这十八般兵器,楚云想着,也该是时候选择一把趁手的兵器,在战斗之中,若是有一件犀利的兵器,可以一定程度地提升自身战力,兵器在手,怎么也会比你赤手空拳厉害吧。

他皱着眉头,思来想去,到底什么兵器比较适合他呢,基本上来说,选择的第一件兵器,将会决定了你日后的兵器使用范围,所以说,如何选择第一件兵器,也是一件难事。

“就决定是你了!”

片刻后,楚云咧了咧嘴,微微一笑,往前踏出一步,然后从架子上取下了一件兵器...枪!

其实,他选择枪为自己第一件兵器,也是比较纠结,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话说得好:“年棍,月月,久练枪”,练枪术一方面需要力气,另一方面又需要非常成熟的技巧,抖枪练枪之后,手臂的力量往往容易跟不上。

枪不仅是称百兵之王、更称百兵之贼,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刀和剑的上手速度要比较快,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这两件兵器,但不知为何,楚云第一眼见到枪,就非常喜欢,身体隐约间有一种莫名的冲动。

他打量了一下,发现比他身高还要长上些许,枪头刃锋利尖锐,往前一戳,一点寒芒闪烁,仿佛空气被划破了一个口气,渗着冷冽锋锐的寒气。

“好,来吧!”

手握长枪,仿佛心中气概豪迈冲天,双眼闪烁着炽烈的战意,楚云仰天长吼一声,整个人如箭矢飞掠,枪出如龙,率先发起进攻。

轰!

两个木人也是做出反应,手中大刀挥舞,大开大合间,带动起强横的攻击气旋,朝着楚云猛砍而下!

双方展开了猛烈的进攻,攻势如浪潮席卷,惊涛拍案间,凌厉的劲气四射,将地面射出了一道道裂缝,空气中皆是弥漫骇人的锋利气息,仿佛稍微触碰过去,便会被切出伤痕。

楚云由于刚接触长枪,并不是很熟悉,所以在前期交锋中,被对面两个木人以左右包夹之势,落入下风,一时之间,也是难以招架,处于被动的挨打,也没有办法,只能先熟悉长枪,再做出反击。

原本他也有打算丢弃长枪,赤手空拳应对,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发现,在握枪战斗时,他能发现许多平日战斗中未曾发现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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