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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卷六十九怀耻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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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耻能改

三国·王烈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已后将为改过。子既已赦宥,幸无使王烈闻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遗之。或问:“此人既为盗,畏君闻之,反与之布,何也?”烈曰:“昔秦穆公,人盗其骏马食之,乃赐之酒。盗者不爱其死,以救穆公之难。今此盗人能悔其过,惧吾闻之,是知耻恶。知耻恶,则善心将生,故与布劝为善也。”间年之中,行路老父担重,人代担行数十里,欲至家,置而去,问姓名,不以告。顷之,老父复行,失剑於路。有人行而遇之,欲置而去,惧后人得之,剑主於是永失,欲取而购募,或恐差错,遂守之。至暮,剑主还见之,前者代担人也。老父揽其袂,问曰:“子前者代吾担,不得姓名,今子复守吾剑于路,未有若子之仁,请子告吾姓名,吾将以告王烈。”乃语之而去。老父以告烈,烈曰:“世有仁人,吾未之见。”遂使人推之,乃昔时盗牛人也。烈叹曰:“韶乐九成,虞宾以和:人能有感,乃至於斯也!”遂使国人表其闾而异之。

2举偷自代

南朝·齐建元二年,王敬则为都官尚书,迁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又录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令偷身长扫街路,久之,乃令偷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3赐甚于戮

唐·长孙顺德以受赇为有司劾发,帝(唐太宗)曰:“顺德元勋外戚,爵隆位厚至矣。若令观古今自鉴,有以益国家者,朕当与共府库,何至以贪冒闻乎?”因赐帛数十愧切之。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以赂破法,不可赦,奈何又赐之?”帝曰:“使有耻者,得赐甚于戮;如不能,乃禽兽也,杀之何益?”

4天下为公

唐·初,唐高祖受禅,以天下未定,广封宗室以威天下,皇从弟及侄年始孩童者数十人,皆封为郡王。唐太宗即位,因举宗正属藉问侍臣曰:“遍封宗子,于天下便乎?”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对曰:“历观往古,封王者,今最为多。两汉已降,唯封帝子及亲兄弟,若宗室疏远者,非有大功如周之郇、滕,汉之贾、泽,并不得滥封,所以别亲疏也。先朝敦睦九族,一切封王,爵命既隆,多给力役,盖以天下为私,殊非至公驭物之道。”太宗曰:“朕理天下,本为百姓,非欲劳百姓以养己之亲也。”于是宗室率以属疏降爵为郡公,唯有功者数十人封王。

5不得独死

唐·戴胄性坚正,干局明强,善簿最。大理少卿缺,唐太宗曰:“大理,人命所系,胄清直,其人哉!”即日命胄。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閤。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论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赎。胄曰:“校尉与无忌罪均,臣子于尊极不称误。法著:御汤剂、饮食、舟船,虽误皆死。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帝曰:“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诏复议,德彝固执,帝将可。胄曰:“不然。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轻;若皆误,不得独死。”繇是与校尉皆免。

6公乘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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