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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七魂器――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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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眼内,日记本污秽不堪,浓郁的黑气从日记本上吞吐着,在日记本的中央站着一个虚幻的身影。

  模模糊糊看不清具体的样子,但依稀能辨认出应该是个年轻人,也散发着阴森的鬼气。

  按照老妈给的杂书上来看,无论是长相,形状还是表现,都跟七魄差不多。

  七魄者,阴邪之气为鬼也。

  所以.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按道门的思想,人有三魂七魄,魂为主,魄为辅,魂飞则人死如灯灭,比起俗世那些教派的传承和民间传说。

  道门对魂魄这一块算是专业对口,甚至在这一方面远远超出了西方的同行们。

  即使是这样,魂魄这种神秘的东西依然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还有许多的奥秘等着探索。

  但有一点是确认的,那就是想要走的更远,大家恨不得能保持着‘无漏’的状态,连老婆都不想要。

  何曾见过分裂七魄的这种操作?

  人,分为肉体和魂魄两种,三魂的说法有很多,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认为三魂才是主要的。

  比如《云笈七签》中把三魂称作是胎光、爽灵、幽精。

  胎光主命,爽灵主识,幽精主欲。

  另有一说法,认为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三魂失一魂,则失去很多记忆,失两魂则或痴或傻。

  三魂尽失则如行尸走肉,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醒,即使肉身还活着,却与死人无异。

  华夏的成语,失魂落魄,魂飞魄散就很生动的说明了失去魂魄的样子。

  张潇看着笔记本,原本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终于散去了迷雾,很多解释不通的问题在此刻也有了答案。

  怪不得,怪不得。

  前世看完之后他最不能理解的问题便是这个。

  伏地魔知道自己的魂器全部被摧毁之后为什么不赶紧再分裂一个出来,或者干脆分个几十上百个。

  相关的解释有很多,比如崇拜‘7’这个数字,伏地魔讲究仪式感,伏地魔太过‘自负’都有些站不住脚。

  从原著里看的话,伏地魔这种人把自己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可以分裂,他肯定会继续分裂。

  所以正确的答案是.他只能分裂七个!

  再分的话就得离魂,离魂跟分魄的代价可完全不一样。

  如果7个魂器是七魄的话还顺带解释了另外一个问题。

  伏地魔的前后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张潇还记得伏地魔在上学时是个非常受教授们喜爱,魅力十足的英俊小伙子。

  甚至海莲娜这种千年‘幽灵’都没有逃过他的魅力,将拉文克劳的冠冕位置透露给了他。

  总而言之,汤姆从一个极具魅力,极具领导力,极具天赋和智慧的斯莱特林。

  最早的食死徒都是被他折服而真心崇拜的。

  到后面宛若智障,如同精神病一样,除了力量一无是处的没鼻子伏地魔到底经历了什么?

  答案就是这个大傻蛋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失去了七魄的平衡,汤姆虽然改造自己的身体抑制了肉体上的副作用。

  但精神上的副作用却没法避免。

  说实话,又是黑魔法又是分裂七魄,张潇觉得伏地魔还能活下来就已经算是非常厉害了。

  只能说不愧是天赋绝顶的人物。

  张潇略带兴奋的看着日记本,这是他从未设想过的一种情况,伏地魔的七魄在手!

  虽然说七魄的损伤对他并不能造成实际的伤害。

  但道门能做的事情就比较多了,比如查一下伏地魔其他魂器的位置,或者打他小人?

  嘿嘿嘿的笑了了一会儿,张潇心满意足的把日记本收了起来。

  还有什么比发现大boss已经变成了一个傻子更加值得高兴的事?

  甚至梅莲姆来检查他情况的时候都被张潇的笑容感染,忍不住笑着问道:

  “非常好,保持心情的愉悦才是最好的治疗,孩子,你的朋友们一直在给你写信。

  需要拿来给你看看嘛?“

  我就说嘛,怎么到现在一封信都没收到,自己才在全校面前当了一回龙骑士,一剑斩蛇怪。

  那帮小巫师还不得疯?

  “那可太好了,我正觉得无聊呢,所以请全拿给我吧!”

  张潇笑着说道。

  “全部拿给伱?”梅莲姆收起那套检查工具,脸色有些古怪。

  “孩子,你知道有多少吗?或者你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出名吗?因为你,圣芒戈收发信件的办公室已经被迫增加了一倍的人手。

  寄来的信还有礼物甚至堆满了两个用无痕伸展咒扩展过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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