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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和平时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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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啊,我们现在不要按照比例收税,农民每年种多种少也没个定数,按比例收税万一有些农民搞藏粮怎么办?我的意思不是怀疑农民的品格,毕竟想占小便宜是升斗小民的正常心理。”书记处书记孙培芳提议道。

  姜元略微思考,看向厉康:“厉康同志,你是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员长,你怎么看?”

  厉康沉吟一会儿说道:“我认为还是按比例收税,农田里大概有多少粮大家看一眼基本上就能估出来,我们没有苛捐杂税,统一的农业税,就算我们和前清定一样的一成,我们给农民造成的负担也远小于前清。

  如果弄统一标准,那么对于有些地形环境恶劣的农民就太不公平了,地理环境不好的农民一亩地能种出多少东西?这个东西没个定数,这上面搞每亩确定数量标准只会加快贫富分化。

  所以,我认为还是按照比例收税,我建议是和前清一样,收一成。

  我们收一成比较适合,通过供销社,我们再把农民手上的余量收购过来变成储备粮,再通过补贴,农民一年能够获得和城市居民大致相同的收入。”

  姜元点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到想起来了,我记得六月份让你和绍曾同志制定户籍制度的章程,你们弄得怎么样了?”

  厉康看向张绍曾,张绍曾说道:“我来介绍目前的情况吧,我和厉康同志组织了很多同志进行讨论,还询问了一些在地方工作的基层同志和普通的城市、农村的百姓,我们目前把城市、农村户籍的差别定在了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拥有城市户籍的百姓不得以任何形式享有或者间接享有田地的使用权,不得从事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的行业;

  第二,城市居民因为没有田地,他们是按照个人收入来收税的,他们享受着农民提供的廉价粮食服务,因此,城市居民应当负担对农民的补贴,但这种补贴不直接从城市居民身上收取,我们不是有公管委吗?就从公管委每年获取的利润中拨付一部分给农民,具体每年拨付比例由当年再行讨论;

  第三,除了公管委的拨付补贴,各地政府也应该每年拨款补偿,从而维持城乡利益均衡。

  这三个方面就是目前我们定下的主要差别,但经过讨论我们认为,除了三处差别,我们还要注意三处特别的地方:

  第一,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一切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义务方面平等,不存在差别;

  第二,我们不阻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互相转化,但我们对农村居民有这么多优惠条件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城市居民费尽心思转为农村居民,因此,我们需要设置一个户籍门槛,即农村户籍是指生活在农村且以农业生产为业的公民所享有的户籍。

  在农村生活不够,还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然若干年以后当农民中出现了有钱人必然会产生富裕起来的农民只是在农村生活,然后在城市工作,造成田地荒废、白拿补贴的现象。”

  姜元打断道:“那城市居民如何转为农村居民?按照你们的设想,城市居民没有土地,那他们如何从事农业?从而获得农村户籍?”

  厉康主动解释道:“我们会让地方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同志每年统计新开垦农田数量以及农民主动撂荒前往城市工作的情况,从而每年新增农业户籍数量以及将放弃农村户籍的百姓占有的土地发放给申请变更为农村户籍的城市居民。”

  哦,这么说姜元就明白了,通过新开垦土地制造增量,再把主动放弃的人的名额给申请的人,这样子就能实现户籍的流通。但这样也引起了姜元的担心,若是城市里有人的家族里是生产农业配套工具的,然后他自己去农村种地,最后会不会造成很多人去骗农民放弃农业户籍?

  想了很久姜元还是认为那个情况不是现在考虑的,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农民获得和城市居民大致相同的收入,维持城乡利益的均衡,而不是给农民超额补助,让农业在工业身上吸血。

  既然利润空间有限,就不会造成大规模的城市居民想方设法的换去农村户籍,毕竟赚的不多,顶多也就是一些底层收益不高的城市居民会向往农村户籍的待遇。

  解决了大多数人的问题,对于少部分反动分子若是企图通过掌控农业命脉来要挟解放党的话,那完全就不是这个制度解决的问题了,对于那种人直接铲除就完了。

  想了这么多总算想通了,姜元于是示意他们继续说,张绍曾接着说:“第三点,就是因为农村地广,所以在教育方面肯定是不如城市的,我们认为在这方面应该格外注意,金钱上的差距好弥补,但是教育上的差距我们认为比较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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