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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三、强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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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信经过一番冲杀,成功带着全戎的亲兵们摆脱了鲜卑骑兵的纠缠。他和亲兵们稍事休整,一路向东南方向撤退,力求尽快退回凉州境内。三天之后,在一条河边,太史信发现了一大片帐篷。

向导告诉太史信,这里已是鲜卑盖楼部的核心区域,眼前的一大片帐篷很可能是盖楼部的贵族驻扎地。太史信这次出战的任务本来就是袭击鲜卑贵族营地顺带痛打鲜卑军小股部队,前边遇到鲜卑军主力实属意外惊吓。看到这一大片帐篷,全戎的亲兵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被绑成“粽子”的鲜卑贵族、闪闪发光的战利品和滋啦啦冒着油的烤羊肉,个个跃跃欲试。太史信依然命令负责后勤和土工作业的一千人原地待命,剩下的人分成三个部分,大约三百人从正面发动攻击,另外六百人分别从左右两边包抄鲜卑营地。随着太史信一声令下,亲兵们如同离弦之箭冲向鲜卑营地。太史信自己也处在发动冲锋的队伍中,但并没有像几天前那样冲在前方,而是处在队伍的中间位置。根据太史信以往的经验,冲入齐整的军营,可以靠前一些。但是冲入普通鲜卑人的营地,不能太靠前,因为这类营地中经常有散乱堆放的杂物,很容易伤到疾驰战马的马蹄,甚至把战马绊倒。普通骑兵在坐骑受伤之后换一匹马就行,而太史信平时的坐骑是慕容夏菀的宝马,这次的坐骑是宇文林青的宝马,他当然要尽量避免这些千里马受伤。

太史信眼看着前边的亲兵已经冲到了鲜卑营地的边缘,似乎上次他带兵帮鲜卑贵族“散尽家财”的一幕又要重现。谁知形势急转直下,几条绊马索从地上升起,绊倒了冲在最前边的亲兵。与此同时,营地的帐篷里涌出了大量士兵,前方的鲜卑士兵伸出了长枪,后边的鲜卑士兵放出一阵箭雨。太史信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敌人的陷阱。他顾不上思考敌人怎么会预先在这里设下埋伏,连忙下令全军转向,绕开鲜卑营地,去和待命的一千亲兵汇合。等到太史信调转了马头,看到的一幕更让他震惊:原先待命的一千亲兵已经开始与鲜卑军动手,那领头的鲜卑将军,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形极为壮硕,手里拿着个造型夸张的大铁锤!这鲜卑将军的造型过于显眼,太史信一眼就认出她是独孤部的郡主独孤颜。

太史信上次见到独孤颜还是在帝都城下。那时候,凭借霍慎行的助攻,太史信用长枪刺伤独孤颜,还缴获了她的独门兵器——号称一百斤重的大铁锤。战后,太史信把这铁锤献给了女皇秦峻。秦峻觉得这锤子太占地方,材料也并不稀有,连回炉重铸的价值都没有,直接安排人把它扔进了昆明湖。现在独孤颜手中的铁锤应该是复制品。只是,现在的独孤颜不仅锤子看起来比那次更大,身体也比那时候更加健壮,她的手臂比太史信的大腿还粗。尤其是独孤颜此时的坐骑,马背距离地面大约八尺(一尺按23厘米计算)。太史信之前读《隋唐演义》、《说唐》,看到书中说李元霸的坐骑“万里云”马背到地面的高度超过九尺,只当是小说的夸张(就像书中说李元霸的锤子每个四百斤重),没想到居然世间真有如此高大健壮的马匹。

在古代,信息的闭塞以及民众受教育程度的低下,让许多风云人物在普通人眼中都有着神秘的外衣,一些人物甚至被民众神化(比如全戎“玉面阎罗”的传说)。饶是太史信见多识广,对独孤颜的认知也颇为有限。独孤颜的独门兵器号称重达一百斤,其实是空心结构,重量“只有”四十斤。这大锤子的用法并不是像太史信的长枪一样时刻握在手中,高频率发动攻击。大多数时候,这锤子都会被独孤颜放在马鞍上。使用的时候,独孤颜也不会傻乎乎举着锤子在头顶挥舞(这样浪费力气,攻击速度也慢),而是利用“巧劲”,让这个锤子绕着自己的身体运动。普通骑兵用的马刀长度有限,根本无法靠近独孤颜,而长兵器在锤子的干扰下反而容易成为大锤卸力的对象。上次太史信在长柄大锤的干扰下,就难以用长枪刺穿独孤颜的铁甲。那时在太史信手底下吃亏之后,独孤颜又去找师父请教。她的师父根据实战反馈,让工匠重新为徒弟打造了大锤,还为徒弟挑选了新的坐骑。独孤颜的新坐骑也并不是什么外星生物或者被辐射变异后的产物,而是一种罕见的西洋马匹。这种马身高体健,载重量突出,能够驮动身穿铠甲的独孤颜加上大锤。

太史信眼见独孤颜手中大锤一抡,把一圈亲兵打落马下,连忙招呼身边的传令兵,让几个队长尽可能收集部下,往东南方向撤退,自己则带着百余人去解救那些不擅长战斗的亲兵。担任太史信副将的亲兵连忙阻拦:“敌军势大,将军快撤,莫管我们!”“身为主将,哪能自己跑了!”太史信大喝一声,径自冲向独孤颜。虽然手下带的都是全戎的亲兵,但太史信作为主将,自然不能丢下部下不管,而且那一千亲兵中许多都是擅长挖洞修墙的“技术兵种”,在那个时代极为宝贵。

太史信想起学习战马知识的时候,秦道士说过,马匹的爆发力和耐力往往是一对矛盾,短跑速度快的马匹往往不能持久;马匹的载重量和速度往往也是一对矛盾,载重量大的马匹往往跑不了太快。以新汉帝国的军马为例,“忠勇营”轻骑兵的战马载重量一般,短跑速度不错,持久力非常好,符合轻骑兵轻装长途奔袭的需求;“忠勇营”重骑兵的战马载重量比较好,速度和耐久力一般,符合重骑兵中短距离重甲冲击的需求;“重炮营”拉车的战马载重量非常好,耐久力不错,速度不快,符合炮兵拖拉火炮的需求。独孤颜的战马居然能稳稳地驮着主人以及那么夸张的一个大铁锤,说明它的载重量惊人,那么速度和耐久力应该比不上撒开丫子狂奔的“黑云踏雪”。那么,只要自己和独孤颜过几招,瞅准时机扭头就跑,应该可以脱身,而其他亲兵,只要和鲜卑军拉开距离,凭借弓弩足以应对追兵了。

太史信眼看独孤颜像割韭菜一样把全戎的亲兵们打下马,纵马上前,长枪直戳独孤颜面门。独孤颜正杀得兴起,眼前一支长枪袭来,连忙后仰躲过枪尖,同时运转大锤把长枪挡住。她看了一眼敌将,见对方黑盔黑甲,脸上也扣着黑色面具,造型与此前遇到过的敌人都不相同。独孤颜又一撇对方的战马,认出了“黑云踏雪”,不由得一怔:“你到底是谁?”

太史信趁着独孤颜这一愣,长枪扫落几个鲜卑骑兵,杀出包围。他命令亲兵们向东撤退,自己则一路向西。果然,大部分鲜卑骑兵都被吸引在太史信身后,紧追不舍。太史信张弓搭箭,猛然回身射中两百步之外的鲜卑校尉。其他追兵被太史信的箭法吓了一跳,不敢靠得太近,眼看着太史信胯下骏马发力,扬长而去。

独孤颜知道自己的坐骑不擅长快跑,跑不过“黑云踏雪”,也就没有白费力气去追。她看着太史信逃跑的方向,打开酒壶,开怀畅饮。

太史信被“黑云踏雪”驮着越跑越快,把追兵远远地甩掉。他伸手摸了摸“黑云踏雪”的脖子,给骏马梳梳毛以示鼓励。“黑云踏雪”打了个响鼻,似乎对太史信的动作不是很领情。太史信又摸了一下马头,心盘算着以“黑云踏雪”的速度,顶多一天一夜就能往南进入凉州境内,而他随身带的干粮和淡水足够两天所需。太史信心中没什么顾虑,心情也逐渐放松下来。他下马吃饭喝水,把盔甲脱掉,扔进身旁的一个水洼(全戎:你个败家子,我这盔甲值好多钱啊),也让“黑云踏雪”进食休息。

太史信正吐槽牛肉干比铁甲还硬,就看到几个人骑着马向他围了过来。这七个人都是女子打扮,脸上都蒙着面纱。太史信常年在外奔波,看到眼前的情形,才不会认为这突然出现的几人是来献爱心送温暖的。草原如此广阔,这几个人直奔自己而来,恐怕不会是什么好事。

太史信骑上“黑云踏雪”,一拍马背:“溜了溜了,咱们快走。”

哪知“黑云踏雪”纹丝不动,反而仰起头,看着缓缓过来的一个女子。那女子一身装饰着白色花纹的黑衣,她看了一眼“黑云踏雪”,又看着太史信,平静的目光中颇有戏谑之意:“你是……全大人?似乎不如传言中那般俊美。”女子虽然蒙着脸,但是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从容淡然气度。

太史信看到这情形,知道对方根据坐骑,把自己当成了全戎。他正要回话,身下的“黑云踏雪”忽然长嘶一声,径自走到了黑衣女子身前。黑衣女子伸手轻抚“黑云踏雪”的鬃毛,眼中满是温柔:“好久不见啊,你跟着全大人没受委屈吧。”

“黑云踏雪”又打了个响鼻,表示对太史信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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