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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你既然不想我来,那我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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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哥能犯什么错啊?

沈烨端着饭碗,吃着糙米饭,就两个白面馒头给了柳皎皎和沈兰。

这个时代,这种白面馒头是很珍贵的,大多数人家都只能吃杂粮馒头的。

沈烨是见柳皎皎脸色苍白,这才特意做了两个白面馒头。

他的碗里一块红烧肉都没有,全都是素菜,盛着红烧肉的海碗也是放在柳皎皎面前的。

少女咬了一口红烧肉,眼睛都亮了,没想到沈烨的手艺比她想的要好这么多!

男人虽不敢直接看坐在对面的柳皎皎,但是余光几乎没从她的身上移开过,自然也就没有错过她脸上的欢喜。

那一瞬间,他只觉得比自己吃到了红烧肉还要开心,恨不得柳皎皎能多吃几块。

沈烨又夹了一筷子的野菜,大口吃了起来,柳皎皎细细嚼着红烧肉,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上。

有些不明白他就是吃个野菜也能这么高兴?

这个野菜能这么好吃?

柳皎皎伸出筷子夹了点,尝了一口,味道不好不坏,但是绝对没有红烧肉好吃的!

她皱起眉头,想了想,夹了一块肉放进了男人连点油都没有的碗里。

沈烨猛地抬起头来,对上了少女含笑的眼。

“吃点肉啊。”

沈烨被这笑弄得心头猛地一跳,连手中的筷子差点儿都没握住。

柳皎皎看穿了他的局促,笑得更欢了,像一只得逞的小狐狸,狡黠又可爱。

男人被她这样笑,也就回过了神,耳朵都有些发烫。

“我不吃,你吃。”

接下来,沈烨真的一块肉都没夹,柳皎皎一点都不怀疑,要不是她夹了一块肉给他,估计他连一口都舍不得吃!

其实沈烨连柳皎皎夹来的肉都不是很舍得吃,只是已经放进了他的碗里,娇娇女很是娇气,绝对不可能再要的,他也不可能把这肉给沈兰,虽然沈兰并不嫌弃他,但是他不愿意。

吃过午饭,沈烨将碗洗过后,心里记挂着柳皎皎说的蜂蜜事情,打算上山碰碰运气。

他进了厨房,拿了个背篓,又将柴刀放了进去,还特意摸出了一把很小巧的刀,找到了以前上山采蜜时用的特殊帽子和手套等等。

临走前特意和柳皎皎打了声招呼,才出的门。

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村子里的一个小伙子赶着一只狼狗回家,狼狗肚子揣了小狗崽子,显得很是笨拙。

那小伙子名叫田凯,平日里和沈烨的关系还算可以。

主要是以前田凯上山时差点儿被蛇咬了,要不是沈烨眼疾手快一刀砍过去,田凯估计就要出事了。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田凯自此后也没再顺着村子里的人说过沈烨的坏话,只是也不敢和沈烨走的太近,毕竟村子里大部分人都排挤沈烨。

黑五类的身份,没人愿意多接近。

“田凯。”

这是第一次沈烨主动叫了他的名字,田凯也没躲避,笑着看向沈烨。

“你家这狗快要生了吧?到时候能不能给我两个崽子?”

自从上次章勇的事情,他就想过了,要养只狗,以后万一他不在家,至少还有狗护着家人。

田凯闻言,倒也没小气,直接点头。

“行,等到时候,我挑两只送到你家去!”

田凯也想趁着这个机会把欠沈烨的恩情给还了,因此,双方达成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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