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你也配?
说话间,还主动为其夹了红薯条,放在了她面前的小盘子里。
看着他吃完谈笑自如的模样,想去了上次的蝗虫。
连蝗虫都吃了,这东西又有什么可怕的。
如此想着,李雪雁将盘里的红薯条也喂进了嘴里。
仔细品尝,这东西果然如林川所言,又甜又糯,十分好吃。
只吃了一根便忍不住夸奖:“恩,真的不错。太好吃了。”
说话间,又夹了一根。
这次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林川笑道:“看吧,就说你会喜欢。”
说话间,也自己吃了一根。
见这二人都吃了其他,其他人也不再继续干坐着了。
纷纷吃了起来,反应都跟李雪雁差不多。
都对红薯条表达了喜欢。
再吃了几根后,又喝起了面前的稀饭。
不得不说,这香香甜甜的味道着实没有人能抗拒。
不多时,魏征面前的稀饭已经喝完了,当即感慨:“太好吃了,林兄弟的手艺真是厉害!”
看着就是一碗很普通的稀饭,喝着味道却十分独特。
真是太好喝了,比他喝多的很多名贵的粥都好喝。
程咬金跟着道:“就是,这稀饭,这红薯条,真是太好吃,我太喜欢了。它怎么这么好吃啊,就是天天吃红薯,我也乐意。”
说话间,将盘里最后一根红薯条夹了过来。
红薯竟然能做出这样的美食,真是太厉害了。
林川解释:“程兄说笑了,但你还真说对了。这东西,就是天天吃也没问题,因为它含糖量很高,吃着都是甜的,能填饱肚子。”
程咬金虽然说的是一句玩笑话,却无意间说出了关键所在。
这也是为什么他非要研发红薯的原因。
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好吃,更多的是因为它可以填饱肚子,可以解决百姓的饥饿。
再加上它的高产量,能救百姓的命。
李世民也精准捕捉到了话里的关键,当即问道:“此话当真?这东西真可以如此?”
若红薯真如此厉害,那这东西便不止是好吃这么简单了。
更重要的是,能为百姓做出贡献。
林川没有再解释,而是认真道:“当然。方才诸位都吃了这东西,能不能填饱肚子应该有切身体会吧?”
说再多不如让众人亲自感受。
话说完,李雪雁便开口:“好像还真是这样。我都没吃多少,就喝了碗稀饭,吃了几根红薯条,就感觉饱了,快要打嗝了。”
女孩子饭量小,方才吃的虽然少,却已经饱了。
程咬金也跟着道:“我也是。刚才还觉得饿,现在都不觉得了。”
没吃之前有些饿,吃完就不觉得饿了。
其余人也不住点头,对此都或多或少有所感觉。
魏征当即道:“若能将红薯大面积种植,定能拯救很多百姓的性命!”
恨不得立即将红薯推广下去,让百姓种植。
徐访也赞同道:“正是如此。长安城虽然富庶,但我大唐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还有很多百姓吃不上饭。”
李世民点头赞同。
知晓推广红薯的好处。
但在试验田种植红薯之前,他曾同林川去城郊询问百姓的意见,很少有人愿意尝试种植红薯。
土地是农民的全部,若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产量,很难说服他们将土地拿来种新东西。
希望有了这次试验,能对劝说百姓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