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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卞都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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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就没有秦一璐,我喜欢的人一直是你!”

是的,就是这句话,藏在心里许久,都没有机会说出来。

内心喟叹了一声,我望着受惊的叶晨睿,一颗心绷得紧紧的,跳的很快。

我有很多话想跟晨睿说,可是又怕吓着她。她那么怕我,甚至有点讨厌我,不然也不会老躲着我。

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她啊!

为什么会喜欢叶晨睿呢?她明明那么不起眼,都没有倒追我的女生们一半的好看,为什么心里偏偏只放得下她呢!

没有为什么,因为她是叶晨睿,陪伴在我身旁整整十八年的叶晨睿。

自懂事起,我们就认识了。那时候所有人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大人们做事,孩子们玩闹。我永远都是孩子王,而叶晨睿总像只胆怯的小鹿躲在门后面偷看着我们。

起初,我是不喜欢她的。那么沉闷无聊的一个人,跟她玩还不如逗家里的小猫小狗有趣呢。身为一个女孩子,长得还没夏息这个男孩子漂亮,动不动就哭,太矫情。

但变故总是来得让人始料未及。

那天,我跟阿极他们在河里游完泳,上岸各自回家。大家都将瘦弱的身板赤条条地裸露在外,周身就穿着半截短裤。到家后,我就躲在小屋里换衣服。

那个丫头走路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只听到门外有几声叫唤,声音小的像蚊子叫,以为自己听错了,便继续换衣服,没料到未关好的屋门突然被人推了开来,叶晨睿满面惊慌地站在门外,手里还握着根小木棍。

她看看我,我也看看她,两人大眼瞪小眼,是谁先叫出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推门的时候,我光着身子,什么也没穿,内裤拿在手里还没来得及穿上。

我又气又羞地对她吼,让她转过身去,看着她满面通红地捂面离去,我整个脖子都红透了,慌忙地穿好衣服出去。

那时候虽然只有六七岁,但已然有了孩童的羞耻心。

事后再碰到叶晨睿,我因那件事生她的气总骂她笨蛋,而她总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跟我解释说她什么也没看到,说什么都没看到,下一句却又开始解释,说她是来送西瓜给我们吃的,但是喊了几声没人应,又听到小屋里有窸窣声,以为是有小偷,所以才拿着棍子的,没想到我在换衣服。

这种又不是值得放大脑里记下的事,那蠢笨的姑娘,后来很长时间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道歉,然后像祥林嫂一般重复地解释。

我实在不想听那种羞耻的事被一次次拿来说,所以每次碰到她,未等她开口,就先骂了声“笨蛋,不要跟我一起玩”,此类难听的话,仿佛这样骂了,就会觉得心里舒服点。

事实上一点都不舒服,因为我发现她怕我了。

夏息跟阿极在院子里玩的时候,看到她,喊她过去,她还会凑上去一起玩,但是一看到我,立刻躲得远远的,好像我会吃了她似的。

切,她不想跟我玩,我还不想跟她玩呢。

那时候对她也谈不上喜欢,那么小的孩子,懂什么喜欢呢。反正认识的女孩子也就她一个,不知道她算好看的还是算不好看的。

之后,她爸去世,爸爸把她接到了我们家。

我妈不喜欢她,觉得非亲非故的,做什么要给别人养孩子。我爸则觉得愧对他们家,觉得她爸离世,他也有责任。

在她还未来之前,他们俩就老因为接不接她过来的事吵架,我听得都要烦了。本来就对她没什么好感,也便更加讨厌了。

爸爸去乡下接她过来的时候,她穿着很土的衣服,梳着难看的发型,跟城里的女生完全不一样,那张小脸比我之前在她爸葬礼上见到时更清瘦了,表情怯懦地躲在我爸身后,看上去怪可怜的。

我妈砸了花瓶又跟爸吵了起来,她躲在门口吓得捂着耳朵发抖,瘦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

那时候突然很想抱抱她,想说晨睿,到哥哥这边来,可是话到嘴边又成了伤人的语言。

“叶晨睿,都怪你!”

我怎么能跟她说那样的话,事后我无数次懊悔,可是又无数次的犯错,无数次的说着违心的话,看着她默默地听完,然后双眼暗淡下去,不发一言。

我被她逆来顺受的样子气到,想让她别这么低声下气,有点脾气,别这么卑微,可是每次开口,说出来的话,即使是出于好意,听起来却又带着指责。

小学时,我们上了一个学校。班上的同学喜欢拿她开我的玩笑,还有人编了歌来唱,说我有个童养媳妇,胖脸嘟嘟。

我表面看起来挺生气的,不准他们乱说,但是私下又因为这童谣,偷偷打量起叶晨睿来。觉得那歌编的挺不错的,她现在确实脸胖嘟嘟的,比刚来我们家那会圆润多了。仔细一看,其实她挺好看的,眉清目秀,温温吞吞的样子比我们班上那些凶巴巴的女孩子好看多了。有时候逗逗她,她虽不会发作但也会生气,眉头不高兴地皱起来,很可爱。

我妈从小就教我,要做个有经济头脑的人,给我的零花钱别到处乱花。我童年脑子里最有经济打算的一件事,莫过于就是把叶晨睿养白白嫩嫩的,然后长大了做我媳妇。如果她嫁给了别人,那我们家就太亏了,白养了。

若不是出了那样的事,或许我会对她很好,很好的。

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同学,这是每个学校都有的事。我四年级的时候,锋芒毕露,招了不少男生嫉妒,外加我又不懂得遮掩,树敌倍多,大部分都是高年级的。他们拿我没办法,就拿晨睿下手。

都说孩子是最单纯的,可是在我印象中的小学生,是很残忍的,无任何道理可讲的残忍。

若不是有人跟我泄密,我都不知道她被他们抓了,就知道在私家车里等,想着叶晨睿怎么还没出来,不会又被留下打扫卫生了吧。

结果等我冲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她跟一个又肥又丑的男生被一群人押着,要求他们亲嘴。

我要是晚来一步,那么我绝对不会放过那群人,还有那个一同遭难的小胖子。

事实上,我的确也没放过他们。

那是我第一次跟人打架,一个人对一群人,即便是无所畏惧,一腔孤勇,但双拳还是敌不过四手,被打得遍体鳞伤,还好老师及时赶到,才使我的伤不至于更加严重。

受了伤,不想回家,要被我妈看到,肯定又要小题大做,送我去医院了。我不喜欢医院那消毒水的味道,觉得很难闻,何况都是些皮外伤,用不着去医院,就在药店买了点药,让晨睿给我敷。

她抽抽搭搭地哭着,眼泪好像永远都流不干似的,哭个不停,一个劲地跟我说对不起。可是她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那个人是我啊!要不是因为我,她不会被欺负。

看到她哭,我心里突然有了个坚定的想法,那就是自己得强大起来,强大到能保护她。

我越来越会打架,当我以为我能保护她时,却发现自己错了。她离我越近,受的伤害越多。

女人的嫉妒心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女生知道她跟我住一起,常常欺负她,骂她,她都是默默地承受着,也不跟我告状。若不是有次被我看到,她被初中部过来的女生推下楼梯,我都不知道原来在我看不到的角落,她一直被伤害着。

那是六年级,我们住一起的第六年,我第一次背她出学校,因为她摔伤了腿。虽然已经比小时候胖了点,但是背在身上依旧没多大份量。总觉得她太瘦,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扔给她,让她吃胖点,又怕她不敢吃,我都会找借口说是自己不爱吃,留着浪费不如她给我吃了。

背着她到了停在校门口的私家车里,司机开车送我们回去。一路上,我们都在沉默。她一副做错事的样子,耷拉着脑袋,不敢跟我说话。

我每次看到她这样,都是又生气又心疼。

“叶晨睿,你以后离我远点,在学校别放我看见你,也别放别人知道我们住一起!我怕麻烦!”

又说了那样伤人的话,只是希望她跟我疏远开来,这样她就不会再被欺负了。

只要我不理她,我对她不上心,我装作讨厌她,就没人再会欺负她了。

那是我年幼时以为做的最对的决定,也是我后来最懊悔的决定。

因为她真的与我疏远了,她把我的话当成圣旨一般履行着,上初中后,在学校我几乎看不到她,就连毕业后,朋友们在我家玩,看到我们的全校毕业照,有人还指着角落里的她惊呼,说她跟我们在一起学校吗?

呵!她听话得竟然让我觉得恼火,可明明是自己说出去的话。而且,确实,那之后,她就像隐形人般存活在校园里,没多少麻烦找上她了。还是说,她依旧被欺负着,只是她没有告诉我。

熬到大学就好了,那时候大家都年长了,都不似以往那般幼稚了,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不会把太多关注力放在别人身上了。周围都是陌生的人,他们并不了解我,也不了解晨睿,只要到那会,我想跟她在一起,没人再会做那些无聊的事了,我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

高中那三年,我都是这般告诉自己,心里万分煎熬,却又不得不继续装着对她冷漠。

倘若,夏息没有出现的话,那么,她一定是我的。

一定是……

家里办聚会,周围很吵闹,阿极他们嚷嚷着喊我一起打台球,我毫无兴致,遍寻过去在找她的身影,却在她的房间里找到了那封藏在日记本里写了一半还未送出去的情书。

致夏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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