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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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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二十三岁那年,陕西几十个州县连遭两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开始,人们争相寻找山上的蓬草、树皮为食,蓬草、树皮吃光了,又争相抢食一种白色的泥土——“观音土”,许多地方竟发生了煮人肉为食的惨剧,但凡儿童及单独行走之人,一出城便无踪迹。有史书记载:“后来见门外人家,做饭时以人骨为薪,煮人肉为食……”

延安府安塞县进士马懋才上疏朝廷,详细叙述了陕北的实际情况,但是腐败的明朝政府,不但不设法救民于水火,还逼迫农民缴纳赋税。进而采用严刑苛法催征。

崇祯元年(1628)十一月,王嘉胤聚众而起,在黄龙山竖起大旗,四方的起义农民纷纷投奔到他的麾下。农民军攻下府谷县城后,公推王嘉胤为主帅,以王自用和白玉桂为左、右丞相,建立了农民政权。

张献忠这时流落在米脂县。由于他当过捕快,当过兵,凭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联合吴家山、党家坪、薛家崖等十八寨饥民也举起造反大旗,从而走上了造反的道路。经过几年的浴血奋战,成为农民军的主力。九年多的时间里,和其他农民军转战南北,时而队伍迅速壮大,时而人马损失殆尽,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眼下这样的困境。三万将士都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让他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压力。这时他突然想起了程洪范。

陈洪范是总理熊文灿的下属。当时明朝统治集团认为围歼农民军的条件还不具备,便暂时采取“招抚”政策,实际上想先“抚”后“剿”,等待时机,一举消灭农民军。熊文灿就是主张对农民军实行招抚的策略。他的这种策略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短短的时间内,河南、湖广、山西三省交界的陨襄一带,十万农民军就有三万投降了明朝,还有四股农民军正在与明朝交涉。这四股合起来也两万人马。兵力雄厚的罗汝才也正在犹豫不决,所以张献忠急了,想赶在罗汝才投降明朝之前,来个假投降,以保存自己的实力。

张献忠给陈洪范写了一封言辞诚恳的信,述说当年刑场上的搭救之恩,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献忠昔蒙我父赐以命,怀恩未报,今遇于此,天也。敢不率所部随马足效死?”接着又挑选了上好的马匹,载着大量的珍宝奇货,遣人给陈洪范送去。

陈洪范早已忘了十四年前法场上为张献忠求情那件事情,现在见到张献忠还牢记在心,称他为再生父母,送给他那么多珍宝奇货,非常高兴,当即满口答应下来,并立即就把这一情况报告给熊文灿,同时说明他与张献忠之间的特殊关系。张献忠得到陈洪范的承诺,立即又派孙可望送上两块尺多长的碧玉,两颗直径一寸的稀世珍珠,以及无数黄金、白银、锦绣绸缎、奇珍古玩,让陈洪范转呈给熊文灿。作为下级,陈洪范自然也很乐意为这样的事情牵线搭桥。

熊文灿一向喜欢收取贿赂,见如此丰厚的大礼送上门来,欣喜不已,便满口应允,接受张献忠的投降。

接下来就是双方谈判受降的条件。熊文灿派出的代表是卢鼎。谈判地点就在张献忠的军营。谈判围绕着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受抚后的安置地点,张献忠提出就在谷城、郧西一带,他可以保证郧阳、襄阳、荆州等数百里内安宁无事;二是保留部队的数量,张献忠提出保留十万人,多余的一万八千余人遣散回家(包括勤杂人员在内,他的实际人数只有三万);三是军饷供给,张献忠要求明朝方面按照表册填报的十万人之数拨给军饷。

双方达成协议后,好多官员都接受了张献忠的贿赂,都愿意为张献忠担保,熊文灿很快就向朝廷上疏,奏报张献忠“正切输诚,终无异志”,催皇上批复。

可没想到的是,兵部尚书杨嗣昌担心张献忠不是真心的,提出由张献忠先杀了李自成和老回回马守应,方可接受投降。

崇祯帝和朝廷其他大臣也不同意熊文灿的请求。他们认为其他各路人马都可以准许投降,唯独不可招抚张献忠和李自成。现在应该趁张献忠重伤未愈,全力围攻。即使损失十万人马,只要捉得张献忠归案,也是胜利。至于其他各路农民军,他们认为眼下可以分化瓦解。即使不成,也不足为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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