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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个人,一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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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周丽娘跳河的时候,恰好被侯良柱路过给看见了。侯良柱将周丽娘救起,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安顿下来,经过一番好言劝慰,周丽娘便对侯良柱产生了好感。侯良柱家中富有,在江湖上和官场里都有意气相投的朋友。于是在他们的帮助下,两人远走高飞,来到这渠江沿岸,买了座宅子,置了许多田产,请来管家和仆人,和周丽娘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那时,周丽娘才十六岁。侯良柱比周丽娘大二十岁,家中原有妻子儿女。

周丽娘是后来才知道侯良柱家里具体情况的,她却不去计较,反正她又不会和他们一起过日子,甚至连他们是什么样儿都没见过。只是自从生了侯飘飘之后,侯良柱就很少在家里陪她。前几年侯良柱当了总兵之后,就更少回家了。她的饮食起居虽然有人照顾得周周到到的,侯良柱也不知在哪里不断弄回许多银子放在家里任她花费,但是侯良柱成年累月不在家,使她感到十分寂寞。

周丽娘儿时在娘家就识得许多字,读书写字不是问题,于是就托人买了许多闲书回来消遣时光。女儿侯飘飘从小就喜欢舞剑使刀,她也不去干涉,任其由着性子来,所以侯飘飘就养成了今天这种脾性。

侯飘飘对秋紫玉一见倾心,处处护着他,周丽娘虽然觉得不妥,但又拿她没办法,也就懒得去管她了。

秋紫玉被仆人叫醒,吃饱喝足后,天才蒙蒙亮。他正要去向侯飘飘告辞,侯飘飘却拿了几样东西来到他的面前。

李紫玉想起昨夜的马蹄声,就担心再穿这身官差衣服会很容易被认出来,正想要求侯飘飘给他找件别的什么衣服,侯飘飘像早已知道了他的心思似的,拿来了一副盔甲。那副盔甲是侯良柱曾经用过的,虽然旧了些,但他一经穿戴起来,简直就是一位少年将军。把个侯飘飘乐得在他身前身后来回地看个没完没了。

侯飘飘看了一阵,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跑进另一间屋子,半天才出来。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两把配有刀鞘的短刀。

侯飘飘含情脉脉地递给秋紫玉一把:“这两把刀是一对儿的。叫做鸳鸯刀。你把这柄鸳刀拿去挂在腰间吧。这是宝物。能够保你一路顺风,平平安安。”

秋紫玉接过装饰精美的刀鞘,抽出鸳刀来一看,连刀带柄长约一尺五寸,刀身寒光闪闪,刀刃锋利无比。刀身上一边刻有“鸳刀”二字,另一边镌刻着“削铁如泥”四个小字,一看就知道是确实是件宝物。

秋紫玉托起鸳刀看了又看,甚是喜爱,也就毫不客气地插进刀鞘,挂在腰间。他正不知怎样感谢侯飘飘,侯飘飘已把鸯刀挂在了自己腰间,又从怀里拿出一个早已过时的军符塞在秋紫玉手里。

秋紫玉扫了一眼军符:“你拿这给我干啥?难道还有人看不出这是假的?”

侯飘飘说:“说不定用的着。你只需在人家面前晃一晃就行了,何必要交到人家手中,让人家仔细分辨呢?”

秋紫玉略显尴尬地:“还是飘飘小妹聪明。想得周到。”

侯飘飘把秋紫玉送出院墙大门,这时仆人早已牵着两匹骏马等在那儿。

秋紫玉不解地问:“你们准备两匹马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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